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投入、市场拓展与设备更新中资金需求持续上升,但“轻资产、缺抵押、估值难”的融资痛点依然突出。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主体的重要资产,具有技术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等特点,却长期面临确权评估复杂、风险分担机制不足、金融机构接受度有限等现实障碍,导致“有专利、缺资金”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如何让知识产权从“账面成果”转化为可融资、可流通的“资本工具”,成为不少制造业强县推动产业升级必须破解的课题。
在此背景下,长丰县成功发行全国首个“双保函”高端智造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并成为安徽省首个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
所谓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专利等知识产权形成的未来收益为基础,通过金融工具实现风险隔离与资金募集,从而为创新企业提供更为市场化、可复制的融资路径。
“双保函”机制则通过增信安排提升产品信用水平,增强投资端信心,并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传统银行授信对抵押物的依赖。
这一创新并非一蹴而就。
梳理项目推进过程可以看到,关键在于前端需求识别、中端机制设计与后端政策保障形成合力。
长丰县相关部门在项目谋划阶段主动对标先行地区经验,通过外出考察、实地走访、与金融机构沟通等方式,系统了解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产品结构、合规要点、风险控制与政策支持工具。
在此基础上,结合县域产业特点与企业实际需求,与证券、保理等机构协同研究落地路径,推动从“概念探索”转入“产品成型”。
更具针对性的是对企业端的动员与服务。
当地围绕融资需求开展摸排,覆盖百余家创新型企业,并通过座谈宣讲、业务辅导和“一对一”走访等方式,与企业决策层直接沟通,重点回应企业在融资资质、融资成本、期限匹配、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核心关切。
实践表明,知识产权金融产品要实现规模化推广,必须先解决企业“不了解、不敢用、不会用”的认知门槛;而要稳定市场预期,则需要在风险分担与成本分摊上形成更清晰的制度安排。
从原因分析看,县域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取得突破,背后有三方面支撑:一是产业基础逐步夯实,高端智造与科创企业集聚为产品收益与风险评估提供了相对清晰的产业画像;二是部门协同不断强化,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围绕知识产权确权、增信、贴息或费用支持等形成政策组合拳,提高了产品可行性;三是金融机构参与度提升,证券化产品在定价、期限和资金使用上更贴近科创企业成长周期,为企业提供了区别于传统贷款的选择。
从影响看,此次发行对企业、产业与地方治理具有多重意义。
对企业而言,产品精准服务了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助于缓解研发投入与产能扩张阶段的资金压力,并通过制度化路径提升知识产权“可融资性”。
对产业而言,知识产权证券化把创新成果与资本市场更直接连接起来,能够促进技术迭代和成果转化,加快形成“研发—应用—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对地方治理而言,县域层面探索形成可复制的产品设计与政策支持模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金融”组合工具,提升要素配置效率。
与此同时,也应看到知识产权证券化仍面临需要持续完善的环节:一方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收益预测具有不确定性,若缺乏更加科学的评估标准与动态管理机制,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增信与风险分担需要保持可持续,既要降低企业成本,也要避免财政支持过度依赖;此外,企业合规管理与信息披露能力参差不齐,仍需加强专业服务供给,提升项目筛选质量与产品运行透明度。
针对上述挑战,下一步可从“完善规则、做强服务、扩大覆盖、强化风控”四个方向发力: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证券化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操作指引,推动评估、登记、处置等环节标准化;引入并培育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评估机构与法律服务团队,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围绕重点产业链分层分类筛选企业,形成“成熟企业做规模、成长企业做培育”的梯度推进机制;同时完善贷后与产品存续期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和处置预案,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长期运行模式。
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层面对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有望在更多地区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工具”。
对县域而言,谁能更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谁就更可能在吸引科创资源、推动产业升级中抢占先机。
长丰县此次探索释放出明确信号:把知识产权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来运营,把金融工具作为创新转化的桥梁,县域同样能够在新型融资模式上实现突破。
长丰县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成功发行,充分说明了县域层面在推动金融创新、激活创新要素方面的巨大潜力。
这一创新实践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企业导向和政策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够在看似复杂的金融创新领域闯出新路。
随着这一产品的推广应用,预计将有更多科创企业受益,进而形成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良性循环,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这一成功案例也为全国其他县域地区提供了有益启示,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在更广范围内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