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肇事逃逸逃逸,他主动去了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就在1月22日的下午,上海普陀区真陈路柳园路路口发生了件大事。一辆车子在路上失控,把电线杆给撞了,车子和公共设施都受损了。但肇事的司机可没在现场处理,他骑车跑了。这一幕正好被路人看到了,赶紧报了警。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马上行动起来调查。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线索分析,很快就锁定了那个开车的人吴某。警方给他打电话时,吴某老是不说话,后来干脆把电话挂了,这动作一看就是想躲起来。警察没有停下侦查的脚步,不停地给他打电话,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里关于逃逸和危险驾驶的法律责任都给他讲明白了,还强调早点投案对处理事情有好处。 吴某听了民警的话后,心里可能有点怕了,就主动去了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民警给他做了呼气酒精测试和血液检测,发现他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16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的标准。他自己也承认了中午跟朋友聚餐喝了酒之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结果操作不当出了车祸。他觉得自己喝醉了开车肯定不行,就想弃车逃走躲过法律的制裁。 现在吴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了,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这个案子涉及到醉酒驾驶和逃逸这两个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马路上喝醉了开车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而逃离现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的义务,还可能让他的法律责任更重。 上海警方这次处理既有效率又有法治教育的意味。通过跟吴某沟通让他自己投案自首,体现了执法过程中的理性和温度。最近全国公安机关一直在大力整治酒驾醉驾这些违法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不过还是有个别司机不在乎法规,抱着侥幸心理想逃避处罚。这种行为不光危害交通安全还会扰乱社会秩序浪费公共资源。 上海警方这次迅速反应依法处理案件就是对法治底线和公共安全的维护。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敬畏生命。全社会都要形成“零容忍”的共识来保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