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成为全球共同课题。我国未成年网民接近2亿,社交娱乐平台占据其大部分上网时间。随之而来的网络沉迷、非理性消费、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在该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于本宏提出的"数字成年年龄"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或管控问题,本质上关乎规则供给、责任落实与公共服务能力;通过更严格的年龄核验和功能分级降低风险,通过更丰富的替代性数字空间承接需求,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与保障其合理数字权益之间寻求平衡,这考验的是治理体系的精细化水平,也反映了社会对未来数字文明的共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