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的调整明明是业主大会决定的呀;我们投标的时候还把报价给降低了8% 才中标;我们投标的时候还把

说起来挺有意思的,关于那个物业费上调的事儿,咱们心里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嘀咕。就在本世纪的头二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简直是火得一塌糊涂。你想想看,小区建得又大又快,规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当时国情的原因吧,开发商和前期物业,基本上就是那种“父子”关系。他们在没有业主参与的情况下,把那份《XX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给签了。再加上房子交付有早有晚、户型不一样,同一小区甚至同一栋楼的物业费价格也就不一样了。 当时买房的人还没入住呢,结果物业费标准就一直在往上走,搞得大家都快受不了了。所以好多小区啊,就留下了个大麻烦:同样是在一个公共区域里打理,物业费有的高有的低。那些交得少的心里美滋滋的,交得多的就觉得特别冤屈、特别不公平,干脆就拒付了。物业那边也解释不清原因,相关部门也只能干着急。这种情况在全国的很多小区都存在。 我看武汉有个小区就特别典型,“年纪”有二十多年了。开发商当时把建设周期拉了十几年的时间,结果就出现了7种不同的物业费标准。单是别墅的物业费价格就分了好几档,最后交房的费用比最早的那一批高出了一倍多。高层里甚至有同一单元却有两种不同标准的情况。这种极度不公平的定价方式肯定会导致收费困难嘛:交得少的都乐意付,交得多的大部分都不愿意付。前期物业因为钱收不回来维持不了运营,最后只能撤场走人。 等业主大会开过、新物业选聘好之前啊,他们把原来的7种标准给调了一下。把总量先给降低10%的前提下,调成了3种:别墅、高层还有商业。其实就是把原来的高价往下压一点,低价往上提一点,并且跟政府指导价还有市场调节价结合起来制定了一个新的服务标准。这么一看问题似乎解决了,总算公平了。 可谁能想到呢?事情很快就反转了:以前交得多的那些业主反倒付费特别积极;以前交得少的那些业主反而不乐意了:凭什么要涨我们的价?于是不交费的一波接一波换下来。新来的物业人也挺为难:物业费的调整明明是业主大会决定的呀;我们投标的时候还把报价给降低了8%才中标;而且我们也是按合同要求在提供服务的呢。每次考核评分都在标准分数以上。 这部分业主每次都听我们解释的呀;还说我们服务没问题;就是不交费嘛;因为他们想不通怎么回事。 我关注小区的问题好多年了;物业矛盾一直是重点研究方向;对于这种事我有几个看法:第一;每位业主都希望自己的小区和谐美好吧;前提就是要公平嘛;业主之间得平等。第二;以前遗留下来的那些不公平的事儿必须得纠正过来;否则没法长治久安。第三;把7种标准调成3种确实是业主大会的决议啊;这对全体业主都有法律约束力。其实这种调整是科学合理的嘛。 第四;物业费是用来打理公共区域的;是小区运营的基本保障。如果有人交有人不交;肯定会引来越来越多的人都不交;小区肯定会掉进恶性循环里。第五;看上去把低价往高调确实让人难以接受;可你仔细品品啊;以前那些交得少的业主其实一直在占那些交得多的业主的便宜呢。就算现在调成了一样的价格吧;以前交得多的业主已经吃亏过了呀。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最后声明一下哈:本文不代表平台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