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有个网民因诽谤他人被判了实刑,就把这个事给挑明了

法律给网络空间划了红线,这次广东佛山有个网民因诽谤他人被判了实刑,就把这个事给挑明了。互联网发展快,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网络诽谤这些新问题,对大家的权益和社会秩序都有不小的挑战。这个案子里的梁某某,他用“怂仔不怂了”等多个网名,从2023年3月一直折腾到2024年11月,在抖音上发了28个视频和做了19场直播。他在直播和视频里骂村委会还有工作人员,特别是说村党委书记梁满全和村委会副主任余广祥存在履职不力、以权谋私的问题。这个内容让很多人围观,累计有超过1200万的浏览量,转发也有上万个。这么多人传他的视频,还引来了低俗评论,再加上近500万次的二次创作,形成了恶劣的传播效果,严重侵害了别人的名誉权,扰乱了网络秩序。 对于梁某某的言论,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去查情况。2024年12月,乐从镇的调查组发布通报说,经过严格调查没有发现梁满全和余广祥存在梁某某所说的问题。调查组还说他们约过梁某某见面说明情况提供证据,但他没配合。此外还有人发现他在卖无证生产的酒。这说明他的言论没有事实依据。 法律可不是吃素的。梁某某的行为早就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要判刑。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他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名誉情节严重构成了侮辱罪和诽谤罪。 2025年7月法院判决他犯侮辱罪判一年二个月、犯诽谤罪判一年六个月合并执行二年一个月。他不服上诉到佛山中级人民法院,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这次判决挺有警示意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保护公民的人格权;还有国家在治理网络空间时用的是法治手段;还有提醒大家行使监督权利得讲事实、有公心、合法律。 佛山这个案子就像一堂法治公开课,告诉我们网络虚拟不等于行为虚无,言论自由得守法才行。 现在国家还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呢,要完善法律加大执法力度让大家有个风清气正的上网环境。 这次成功办理的案件也给全社会传递信号:想用网络隐匿性干违法的事没门儿!大家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起抵制谣言暴力共享红利保障安全维护和谐文明法治的网络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