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个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的事咱们好好捋一捋

把那个初中生扶老人被索赔22万的事,咱们好好捋一捋。先说说那个事儿,就在福建,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了。两位路过的初中生骑电动车看见了,停下车帮忙,结果交警判定他们得承担次要责任。事后老太太还说自己是被吓到才摔的,找那俩姑娘和她们监护人要22万块钱,这事儿闹得挺大。 《都市现场》请来了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陈晓东,他有26年从警经历,退休后还干了7年律师。他看了事故视频后觉得,视频里有三方:一辆白色小轿车、老太太,还有两个骑电动车的女孩。老太太骑车时一共避让了两次:第一次是让那辆小轿车,第二次是因为那两个姑娘骑电动车从十字路口出来挡住了她的路。结果她就摔倒了。 陈律师觉得处理这事儿得看两个大原则:第一个是危险原则。第一次避让的时候,白色轿车和老太太根本没碰上,老太太也顺利地继续骑了。可第二次避让就不一样了,那两个姑娘骑电动车出来挡住了路。要是老太太不往左边让一让,肯定会撞上。所以直接导致危险的就是第二次避让。 因为是为了避让这两个姑娘骑电动车才摔倒的,所以她们俩和这个事故有直接关系。当然了,老太太自己操作不当、避让失误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另一个大原则是路权原则。车子和行人都得靠右走,这是法律规定的。那个骑电动车的小姑娘没在右边走,也是个问题。按照路权原则,她在过马路的时候有三个义务:得先看看周围安不安全;车速还得慢下来;遇到拐弯的就得让直行的先走。 从视频里看出来了,这小姑娘过路口的时候速度挺快没减速。还有就是那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也没人指挥的时候,转弯的车子得让直行的先走。这些法律条文都写得挺清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它的实施条例里都提到了这一点。 陈律师觉得这些条款就是要告诉大家该怎么走才安全。在这个事儿里,那个小姑娘因为没遵守这些规矩和注意事项,她的行为跟事故的发生就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