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这天,厦门科技局副局长钟海林在市政府的“在线访谈”上详细聊起了这事,好让大伙儿明白怎么申报。这回的《实施细则》设置了四个大块头的奖励类别,专门给那些刚拿奖的项目发一大笔钱,这叫“一次性奖励”。这里面有一个比较亮眼的点,智慧广电项目这次也能拿钱了,评上省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的最高能拿到5万块钱。他们就是想通过这个精准的激励,把广电行业和老百姓都拉进智慧广电建设的队伍里。除了这个,这次还特别重奖那些高能级的文旅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如果你搞出了文化和旅游部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或者是国家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又或者是省文旅厅的重点平台,那这最高50万元的奖励就落到你头上了。 这也是为了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顺便培育出文旅新的业态、场景和模式。《实施细则》从2025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一直管到2030年5月31日。考虑到政策得接上茬儿,2025年1月1日到文件发出来之前这阵子符合条件的项目也都算数。因为《实施细则》是去年底刚出的,所以像最高能给50万这种钱肯定是从2025年才开始发。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之前干的活白干了,“2025年1月”到“2025年12月”这段时间内哪怕拿了奖也照样能领钱。 至于具体怎么领钱嘛,“2025年1月1日”和“2030年5月31日”这两个时间节点特别关键。《实施细则》里还有一个“15万元”的奖池,是给评上四钻级智慧景区的单位预备的;那个“20万元”的数字是评上五钻级智慧景区才能拿到的;还有那个“10万元”的奖励名额给了国家级数字文旅优秀应用场景项目;至于省级的应用场景项目最高只能拿5万块钱。现在市里的文旅局正忙着起草申报通知呢,具体哪天开始报、怎么报这事儿得等着官方发布信息才行。 厦门拿到了“首次获评数字文旅项目”的好名头,最高能拿到“50万元”的奖励呢!除了这些大数额的奖项,首次拿到“国家级数字文旅优秀应用场景项目”的单位最高也能领“10万元”;“省级的”最多只有“5万元”。“2025年”之后还会有好消息不断传来:“2030年5月31日”之前这些福利都会持续有效;“2025年12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底是个关键时间点;“2025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一年里这些政策就生效了;“2030年”咱们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1月1日”开始新政策上路后这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都能领钱;“12月10日”这个日子是政策真正实施的第一天;“20万元”、“3月18日”、“50万元”这些金额和时间点都得记住;“2030年5月”的时候福利期就到了;“50万元”和“20万元”这两个大钱包得看谁能抢到了!“15万元”的奖项也是不错的选择;“10万元”虽然少点但也是真金白银啊!大家赶紧关注官方消息准备申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