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网络谣言借历法之名误导公众 近日,一则“2026年农历丙午马年系‘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网络平台广泛传播,不少人因此对婚期安排产生疑虑。这类说法把节气分布与婚嫁吉凶生硬关联,容易造成误解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焦虑。 广东天文学会常务理事陈欣欣2月1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历法角度看,这个说法本身就站不住脚,“马年无春”的判断并不成立。 二、原因:历法编排规律决定节气分布 要弄清“无春年”从何而来,需要先理解农历与公历在编排方式上的差异。 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节气划分依据地球绕太阳公转的位置,因此在公历上的日期相对稳定,通常在每年2月3日至5日之间。而农历年的起止并不固定,导致有的农历年会出现两个立春,有的则可能不含立春。 陈欣欣解释,2025年农历蛇年因设置闰六月,全年达到13个月,覆盖了两个立春,属于“双春年”。蛇年被拉长后,后续年份的农历起点也会相应后移。2026年农历马年的正月初一对应公历1月17日,2026年的立春为2月4日,仍在马年范围内。 更关键的是,2027年正月初一为2月6日,而2027年立春在2月4日,比春节早两天,这意味着2027年的立春实际落在2026年的马年里。由此可见,马年并非“无春”,而是包含了跨年的立春节气。 陈欣欣还指出,真正符合“两头无春”的农历年是2027年农历丁未羊年(2027年2月6日至2028年1月25日),前后都不含立春。这只是历法编排的结果,并不代表任何特殊含义。 三、影响:历法误读滋生迷信,干扰社会正常生活 “无春年不宜婚嫁”的说法并非首次出现。每逢节气分布出现所谓“特殊年份”,类似观点就容易借助网络扩散,进而影响部分人的婚期选择。 陈欣欣分析,这类观念有一定历史背景。春季象征万物生长,古人在农耕社会的经验体系中,容易把“春”与繁衍兴旺联系起来;在科学认知有限的条件下,人们也更容易把本无因果的现象强行对应,逐渐演变为“无春年不吉利”的民俗禁忌。 但在现代社会,这种说法缺乏依据。陈欣欣指出,每年都有大量新人结婚,婚姻质量取决于双方感情基础、家庭经营方式和现实环境,与农历一年是否含立春节气无关。把人生选择寄托在历法现象上,不仅不科学,也可能因此错过更合适的安排。 四、对策:普及历法知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 针对此类谣言周期性出现,专家建议从两上应对。 其一,加强历法科普。二十四节气既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有明确的天文学基础。公众需要理解节气的形成原理,认识到“无春年”“双春年”只是农历与公历差异带来的自然现象,并无吉凶之分。 其二,提高信息辨别能力。网络传播快速,各类借传统文化包装的迷信说法更容易被放大。公众接触此类内容时应保持理性,尽量查证权威来源,避免被情绪化表述带偏。 陈欣欣提醒,历法本身严谨,不宜过度附会或主观解读。尊重历法规律、减少迷信影响,才是对传统文化更稳妥的态度。
历法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其科学性不应被曲解;信息繁杂的当下,更需要以理性看待传统观念:尊重文化传承,也要拒绝缺乏依据的说法。这样,传统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现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