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巡回法庭进村开庭:贵定以案释法拧紧乡村森林防火“安全阀”

春耕时节本是播种希望的时刻,然而一场因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却让贵州省贵定县沿山镇和平村村民潘某付出了沉重代价。

2月26日,贵定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设在村头,公开审理这起失火罪案件,用真实案例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据查明,被告人潘某为促进农作物生长,在田间焚烧清理的荒草。

由于当日风力较大且气温偏高,火势迅速蔓延至周边林地,最终造成3.9公顷森林过火,构成失火罪。

庭审中,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深刻悔悟。

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农村地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每年春季既是农业生产关键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部分农民沿袭传统耕作习惯,习惯通过焚烧方式清理田地,却忽视了森林防火的法律红线和现实风险。

加之春季气候干燥、风力较大,一旦用火不慎极易酿成重大火灾事故,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巡回审判的意义不仅在于依法惩处违法行为,更在于通过司法实践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二十余名旁听村民讲解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祭祀用火等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法院工作人员还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耐心解答村民关于生产用火的法律疑问。

旁听村民纷纷表示,通过观看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审理,深刻认识到违规用火的严重性。

一位村民坦言,以前总觉得烧荒是祖辈传下来的习惯,没想到会触犯法律,今后一定要改变传统做法,采用文明安全的耕作方式。

这种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的巡回审判模式,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理念。

通过选择典型案例在案发地或人员密集场所公开审理,让法律从抽象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现实教育,增强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这种审判方式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有助于培育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

从更深层次看,森林防火工作需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除了司法机关依法惩处违法行为外,还需要基层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推广科学耕作技术,引导农民采用安全环保的生产方式;村民自治组织应发挥自我管理作用,建立群防群治机制。

只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自觉的工作格局,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大背景下,贵定法院的实践启示我们:法治教育必须扎根基层、贴近群众。

只有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村民听得懂的警示、看得见的案例,才能真正筑牢乡村防火的思想防线,实现惩治犯罪与预防教育的双重价值,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持久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