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的荒唐判决完全不符合《公约》

我给外交部发言人打电话问这事了。菲律宾外长不是刚在一个研讨会上说了个南海仲裁案裁决的事嘛,把2006年那档子事又拿出来说了。他在会上就嚷着要中方接受这个裁决,我听着就来气。这菲律宾外交部最近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旧事重提。 中方的态度明摆着:不管这裁决出来多少年,都是张废纸,中国坚决不接受。咱也不想提那个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什么的,反正这事跟咱们没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那是半点都不受这个裁决影响。我想跟你唠叨几句: 第一,这仲裁案本身就不合法。菲律宾单方面就把中国告上了,连事先商量商量都不跟我们说。这违背了中菲之间商量好的和平解决争议的规矩,也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里的规定。《公约》讲的“约定必须遵守”、“禁止反言”这些国际法基本原则,菲律宾根本没放在眼里。 第二,这仲裁案完全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陆地领土问题本来就不归《公约》管。咱们在2006年就把海洋划界问题排除出了强制仲裁的程序范围,菲方无视咱们的声明,非要强行打官司,这是在滥用《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那个所谓的“仲裁庭”越权审理中国的问题,侵犯了咱们作为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这种行为根本背离了《公约》的目的宗旨,严重损害了《公约》的权威性。很多国际权威法学专家都觉得这个裁决漏洞百出。 第三,这仲裁案完全是颠倒黑白。那个“仲裁庭”认定太平岛是岩礁不是岛屿,还说南沙群岛没有任何岛礁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要按这说法办,世界海洋格局得全变了!太平岛明明有50万平方米大呢!这种荒唐的判决完全不符合《公约》规定。 中国一直想跟南海其他国家坐下来好好谈谈,也在跟东盟国家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还想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我们就奉劝那些国家别再拿那张废纸说事了,更别想借此来搞挑衅侵权。到头来吃亏的只能是他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