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那个帮张子强送了六天饭,硬是分走了1500万的饭馆老板,法院到底是咋判的?说起张子强这名字,香港人基本上都知道,内地的朋友也多少有点耳闻。这人这么出名,全是因为1996年他干了一件让全香港都炸锅的大事——硬生生从当时的首富李嘉诚手里抢走了10亿港币。 张子强那可不光是勒索李嘉诚一个人啊,他后头藏着个坏心眼的大团伙。单靠他一个人,是根本干不成那么多抢劫、绑架、勒索的勾当的。这团伙里头,有那种天生就坏的老犯人,也有被张子强用钱或用威胁给拐过来的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何志昌突然冒出来了。其实他跟张子强那帮人本来没什么关系,全是因为运气不好撞上了。 何志昌是屯门开饭馆的老板,张子强手下有个马仔叫陈森友,天天来店里吃饭。为了给大家改善伙食,陈森友就把何志昌推荐给了张子强。何志昌一看这架势,也没法拒绝,对方还答应给他1500万港币当好处费。这笔钱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 何志昌就硬着头皮连着六天给他们送饭。等到钱到手了,张子强也挺守信用,立马把钱给了何志昌。有人说这大概就是史上最贵的外卖了。 可就是这一念之差把何志昌给坑惨了。没过多久,张子强打算在深圳搞恐怖袭击,结果还没把八百千克火药带进关就被抓了。 1998年11月12日,张子强在广州受审。那个拿过赃款的何志昌也没能跑掉。张子强他们因为买卖炸药、抢劫、绑架、走私军火这些罪被判了死刑。 二十多天后,43岁的张子强被枪毙了。何志昌因为帮着犯罪也被判刑十年,没收全部赃款。 进监狱之前,他叹了口气说:不义之财,不要为妙!违法的事迟早得遭报应。我们可能没法直接去抓坏人,但至少自己得守好规矩别去帮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