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碰上法定节假日,人社局有了明确说法。咱们先来说说国家的规定,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正常产假是98天,产前能休15天。要是难产或者生双胞胎多胞胎,那还得额外再算。流产的情况就看怀孕月份了,不满4个月的有15天,满了4个月的有42天。但这个产假到底包不包含法定假日,国家规定里没细说。 这不,最近各地都在说产假遇到法定假日能不能顺延的问题,不同地方的说法不太一样。3月9日,上海人社局也发了话:按规矩办的话,生育假遇上了法定假日是可以顺延的。女职工是先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接着再休60天的生育假。而且这两假一般是连在一起用的。至于男方的陪产假怎么算?也是照这个原则来的,得在女方产假期间连续休完,碰上法定假日也是顺延的。 除了上海,还有哪些城市能顺延呢?哪些不能顺延?咱们来盘点一下: 先说北京。北京市卫健委回复了,北京这边的生育假要是遇上春节国庆这样的大日子是不能顺延的。他们说得很清楚,那些天都是实打实的自然日。 再看四川。乐山市人社局也解释了,四川那边的产假天数是连着算的,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都算在里头了,不用再剔除或者往后拖。 然后是海南。三亚市人社局说得更直白点:根据海南的规矩,假期里要是遇到了元旦春节这些国家法定假日都可以顺延。 安徽那边稍微有点特别。安徽人社厅说的是产假原则上是从产前15天开始算起的一共158天(98天+60天)。不过这个假里包含休息日但是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江苏的做法跟上海差不多: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妻在享受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后还能再延长60天达到158天。不过呢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算在这延长的60天里头。 最后是陕西的情况:西安人社局说陕西的婚假和护理假这些都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只有产假是包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的不过不包含他们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那些假期。 这样看来不同的地方差异还真不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