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行医资格还敢乱治人,他自己也有责任,赔了56.7 万元的经济损失

2024年春节刚过,黑龙江省泰来县的单某回老家看望亲戚,听说表亲王某因为腿部老毛病一直没好,就主动提出要帮他治病。到了4月份,王某真就跑到单某家里去了,让他给自己做那种所谓的“治疗”。单某也就是简单地用手按按、捏捏病灶部位,也没搞什么专业消毒或者评估。结果没折腾多久,王某的右脚因为坏疽破裂,真菌进到血液里引发了感染,最后导致多器官衰竭死了。家属报警后,警方查了查觉得没犯罪事实没立案,家属没办法只能走民事诉讼这条路。 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时指出,王某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居然信了没行医资格的单某,自己也没去正规医院看病,他自己也有责任。单某明明知道自己没行医资格还敢乱治人,而且在王某右脚已经长脓了的时候,不仅没消毒还使劲挤压,这才直接导致感染扩散。法院最后判了单某承担70%的责任,赔了家属56.7万元的经济损失。 这起案子暴露出基层医疗安全上的好几个漏洞:一是不少老百姓对非法行医的危险认识不够深,特别是在农村或者亲戚朋友中间,光靠信任就把专业检查给省略了;二是非专业的人瞎搞容易出事;三是大家懂的基本医学知识太少。法医说王某是因为真菌入血导致脓毒症才死的,只要是正规操作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为了防止再出事,得从好几个方面下手:第一,卫生部门得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第二,社区得给大家多讲讲安全知识;第三,法院要多判这种典型的案例来吓唬人。这次公安没立案、法院判赔钱这种处理方式也很清楚地说明了不同责任的区别。 以后全民健康意识提高了,法制也更健全了,这种事应该会变少点。咱们还得把医疗资源往基层送送,让大家看病更方便。司法机关也可以多公布点案例来形成威慑。不管怎么说,看病得找正规的医生才行。这案子不光是分了谁赔钱的问题,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咱们大家都得注意的问题。只有法律管得严了、大家也懂点科学看病的法子,悲剧才能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