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把“实质化解”当成了头等大事,出了34条具体措施

咱们今天聊点梅州法院的事。这几年,梅州法院在审判这块真是干得漂亮,连续三年拿下全省综合优胜单位的称号。拿到这个荣誉不容易,不光是指标好看了,更是因为他们这几年一直在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个重点是把矛盾彻底解决了。现在的纠纷越来越复杂,光下判决可不行。梅州法院把“实质化解”当成了头等大事,出了34条具体措施。他们不光看重判决结果,更看重能不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为了让老百姓服气,法官们在庭审前中后都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法律规定。遇到同类案子多的时候,他们就搞“示范判决加类案调解”,通过典型案例带活一大批纠纷。数据说话,超过93%的案子都在一审的时候就把事儿办成了,“纠纷到我为止”成了大家的自觉意识。 举个例子,有一起跨省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如果是简单的程序裁决就能完事了,但法官没有这么做。他主动协调广东福建两省的人社部门,把管辖和程序的问题理顺了。最后人社部门受理了申请,劳动者的权益马上就得到确认,原告自己撤诉了。这种不让任何一个矛盾留到下一次的努力,就是司法为民最好的证明。 第二个重点是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案子多了法院压力大,光靠自己不行。梅州法院把工作融入了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里。他们推动市委出台了指导意见,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化解矛盾。 联合了25个职能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把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这些资源送到基层去。现在城乡都有了“庭、站、点”三级网络。法院还会给相关单位发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函,防患于未然。 这种治理方式变了样:以前是法院单打独斗现在是党委牵头抓总;以前是等到出了事儿再去处理现在是从源头防范风险;以前只能打官司解决问题现在有了多元的渠道。 效果挺明显:一半以上的纠纷没进法院就在综治中心解决了;九成多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就被消化掉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因为这方面做得好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第三个重点是确保司法公正透明。光干活不行还得管得严管得细。梅州法院改变了过去“就案管案”的老办法,用“穿透式”监管把每个环节都盯紧了。他们专门对涉众型房地产这种复杂案子建了全流程工作机制。 这次有个涉及百余名工人工资的执行分配案就很有代表性。本来这个案子不在受理范围内有案外人异议了执行法官没机械处理而是敏锐地看到了背后的大问题——关系到众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法院马上启动联动机制协调人社部门核实情况并开辟了“绿色通道”立案审理。只用了一个月就判下来了两个月内把384万余元的工资款全部发下去了既维护了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又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实现了三赢的局面。 “梅花香自苦寒来”。能连拿三年优胜奖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努力追求卓越从执着于每个案子的“实质化解”到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共治”再到贯穿始终的“穿透式监管”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站在新的起点上梅州法院还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断深化审判理念机制能力现代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更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