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孕妇公交上被骗进了自己家,他却把她身上的财物都抢走了

咱们都知道,平常在公交地铁上碰到孕妇,很多人都会给她让座,因为都觉得该照顾这些弱势群体。但偏偏就有一些人,利用别人的善良来做坏事,把事儿做得特别荒唐,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好的影响。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在黑龙江,有个叫谭培培的孕妇把16岁的护士胡某某给骗了。当时外面正下着雨,路滑,加上胡某某行动本来就不方便,一个人在外面难免让人觉得可怜。可谭培培就是看准了这一点,趁着好心的胡某某下车时想要扶她一把的机会,把人家骗进了自己家。进了家门之后,谭培培给了胡某某酸奶喝以示感谢,本来这事也没啥毛病,但没想到后面出了大篓子。 这时候咱们得说说白云江了。他当时也在现场,因为他害怕自己的所作所为败露了(你懂的),竟然起了杀心。虽然说强奸未遂也算强奸罪(是要进公诉案子的),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一般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这次谭培培和白云江两人是一起犯案的(属于共同犯罪),谭培培是在帮白云江实施强奸行为的那个角色。所以她也就按强奸罪的共犯论处了。其实想想就知道这俩人有多坏!因为怕胡某某喊人或者以后被查出来(动机特别卑劣),他们竟然把她身上的财物都抢走了。 现在的法律里可没那么容易绕开:故意杀人罪可是重罪(最高能判死刑)。法院在判的时候会看犯罪动机怎么样、这个人平时坏不坏。就谭培培这个案子来说吧,她当时还有身孕(根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就不能判死刑了。白云江就惨了一点,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他判了故意杀人罪死刑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六年还有抢劫八年数罪并罚还是死刑。谭培培呢被判了无期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五年还有抢劫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无期。 到了2014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维持原判)。这个事儿一爆出来大家都在议论纷纷(成了焦点人物),特别是2014年6月16日那一天法院的一审判决出来的时候大家都特别震惊。 虽然咱们周围总是有危险的事儿发生(不能因为害怕就躲着人不接触),但咱们也得长个心眼儿保护好自己才对(理智点)。坏人虽然坏不到哪儿去完全阻止不了他们(但也要严惩不贷),这才是咱们社会的正义所在(也是对善良人的一种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