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吗?1元能买下价值1.5万元的热水器?这可不是开玩笑,这是一起刷单与薅羊毛的法律大战。佛山聚阳新能源把价值1.5万元的帝康空气能热水器标价1元,一口气挂出了20台。有个叫邬某的买家,第一次下单4台,只花了4元。聚阳公司后台直接点了“已发货”,却根本没给包装发货。双方就这么僵持着。一年后,邬某又分三次下单16台,价格还是1元。聚阳公司故技重施,这次更是直接囤货。等到账户余额只剩20元的时候,聚阳公司才退了20元货款和1元运费,可那20台热水器还在仓库里躺着呢! 邬某把聚阳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按市场价赔偿20台热水器的损失2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的合同有效,聚阳公司违约了。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所以法院判决聚阳公司按市场价值赔偿邬某20余万元。 但聚阳公司不服气上诉了!二审法院给出了新解释:他们知道1元标价远低于成本,故意隐瞒“刷单”的意图发出要约。根据《民法典》第142条规定:如果相对人不知情或应知情时,可以按对方的真意来解释合同。这次交易中第一次下单时,邬某并不知道对方在刷单。所以首次4台买卖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 可是第二次下单时,邬某已经知道异常了还是继续下单了。法院认定他明明知道对方没有出售意愿还是去促成交易了!所以后16台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最终二审改判聚阳公司只需要赔偿首次4台热水器的市场价值——36000元。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购物也要讲诚信啊!卖方刷单违背诚实信用就得自食恶果;买方明知异常还继续下单也破坏了信用体系;网络交易隔着屏幕但法律对“善意”和“恶意”同样敏感呢! 在信息不对称的电商时代里诚信可不是口号!只有双方都守住诚实信用原则虚拟屏幕才能照见真实信任啊!卖家要守商业道德买家也要理性审慎只有这样虚拟的屏幕才能照见真实的信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