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现场,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引发委员们深度思考与热烈讨论。委员们普遍认为,报告以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为支撑,全面展现了过去一年司法系统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上的积极作为。 问题与挑战 尽管两院工作成效显著,委员们仍指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例如,牧区群众因地理条件限制面临“诉讼远、诉讼难”问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不足制约营商环境优化;跨境犯罪治理与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需深入提升。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与地区发展质量。 原因分析 深层矛盾源于司法资源分布不均衡与改革协同性不足。内蒙古地域辽阔,基层司法服务覆盖存盲区;破产案件涉及多方利益,缺乏行业自律平台导致效率低下;沿边口岸涉外法律需求激增,但跨部门协作机制尚未健全。此外,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新型案件也对司法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们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1. 便民司法创新:推广牧区“流动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偏远地区,同步利用数字化手段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2. 营商环境法治化:组建自治区破产管理人协会,整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力量,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助力企业纾困重生; 3. 跨域协同治理:构建生态公益诉讼线索共享平台,强化法检与林业、草原部门联动;在口岸地区建立跨境犯罪联合打击机制,探索“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 4. 改革纵深推进:建议两院以“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为契机,细化安商惠企司法举措,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涉企案件办理流程等。 前瞻性判断 随着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加快,司法服务保障功能将进一步凸显。法检两院若能将委员建议转化为具体实践,有望在三个上形成突破:一是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与巡回办案结合,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二是以破产审判专业化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释放市场活力;三是依托生态司法协作机制,为筑牢北方生态屏障提供法治样本。
法治建设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群众切身利益。委员们的建议既着眼现实问题,又立足长远发展。将群众和企业需求转化为司法改革的具体举措,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为自治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