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碰到就没责任”这种老黄历早就过时了!

最近啊,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无接触交通事故”这事儿挺热门的,交通管理部门都在忙着解释什么是安全驾驶的法律边界。咱们开车的时候,有时候虽然没碰上,但也可能因为对方开得不靠谱,让自己不得不躲着点,结果也吃亏了。这种事儿啊,交通管理部门还有司法机构最近特别关注。比如说有一次在江西省的高速公路上,王某开着一辆白色小车,突然减速,还压线变道,最后直接停在车道里。这一系列操作把后面的车都给吓坏了,紧急刹车避让,结果发生了连环追尾。交警看了看认定,虽然王某的车没碰到别人的车,但他的这些危险操作直接导致了后面的事故。按法律规定,王某得负全责。另外河北省也有一起悲剧,王某晚上开车没看清情况就用远光灯,对面骑车的张某本来就喝多了酒,眼睛一迷糊直接撞上了路边停的三轮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了这个案子,觉得三方都有责任。张某喝多了酒骑车确实不对,王某用远光灯也违反了规定,三轮车没上牌还乱停也给后面的人添麻烦了。最后法院定的是张某自个儿担50%,王某给40%,三轮车车主李某给10%。那关于怎么判这种“没碰上”的交通事故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的法官袁芳说了,关键就是看有没有违法和因果关系。不管有没有碰着人,只要违法行为导致了伤害结果,那就要赔钱甚至担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还列了好多容易出岔子的情况,比如说加塞、违规转弯不让行人、乱停车挡道、乱用远光灯这些都挺容易让人慌不择路出事的。 那碰到这种情况咋办呢?首先得赶紧停车把现场保住,拍照留个证据。然后赶紧报警报险,说清楚是因为躲前面那辆车才撞的。要是有人受伤了还得叫救护车。和保险公司说清楚是“无接触”的情况,别让人把它当成自己单方面撞坏的了。配合警察调查的时候实话实说,别想着隐瞒什么。要是对责任认定书有意见还能申请复核呢。商量赔偿的时候最好写个书面记录,别让人忽悠着“私了”,也别傻乎乎答应没有道理的要求。最后把所有票据和证明都收好留着以后索赔用。要是谈不拢就去法院打官司让法官判。 咱们开车的人可得长点心眼儿啦,“没碰到就没责任”这种老黄历早就过时了!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可能让自己变成事故链的源头。大家都得老老实实守法开车、小心谨慎、讲文明礼貌。这既是为了别人好也是为了自己好!马上假期就到了大伙儿出门在外更要小心点别跟自己的性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