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养老领域职务犯罪案例:严惩“靠老欺老”守住民生资金底线

近日,一起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引发关注。经司法机关审理,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王津东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涉案金额达1257万元。案件既暴露出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的问题,也提示涉老民生领域的监管仍有短板。调查显示——2015年至2023年间——王津东分管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期间,借助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等方式套取公共资金。其中300余万元为原本用于困难老人助餐服务的财政补贴。这些用于改善老年人生活的专项资金,在监管缺口中被侵占。综合来看,案件背后主要有三上原因:其一,涉老资金管理链条长、环节多,资金从上到下拨付过程中监督不够到位;其二,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职责交叉,容易出现监管空档;其三,养老服务体系扩张较快,但配套的监管措施未能同步完善。案件造成的影响较为直接。一方面,困难老人对应的服务保障可能因此受影响;另一方面,也损害政府公信力,削弱民生政策落地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涉老领域腐败并非个案,近年来多地也曾出现类似问题。针对暴露出的风险点,专家建议从三方面改进:一是优化资金拨付与使用流程,建立全流程可追溯的监管体系;二是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减少“多头管理”带来的监管真空;三是加强对新兴养老项目的专项审计,尤其在信息化建设等高风险环节设置重点监督。随着我国老龄化持续加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提速阶段。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国养老相关财政投入将突破万亿元。在投入扩大、项目增多的背景下,建立与养老事业发展相匹配的监督体系更显迫切。有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案为鉴,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完善制度安排和监督机制,推动形成长效治理。

王津东案件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养老事业关系到千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守住“老有所养”的底线,确保每一分涉老资金都用在需要的地方,既是对老年人的尊重,也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只有这样,养老服务才能真正惠及群众,而不被少数人用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