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明文规定借抹黑企业来带货赚钱,最高法最近通过典型案例指出必须依法追责。最近发布的五起惩治网络暴力犯罪案例显示,通过网络造谣来打击竞争对手已成为常见手段。这次玉石行业的案例尤为突出。3月3日,柴某某利用温某某注册的账号在网上发布视频和直播,给一家知名玉石企业泼脏水,捏造其利润超高和售假等不实信息,还污蔑企业法定代表人于某某。他甚至还把自己名下的两家玉石公司跟在后面吸引流量带货。结果就是四被告被法院判定赔偿260万元。 这个案件的细节让不少人感到惊讶:2025年3月开始,柴某某把注意力集中在打击这家玉石企业上。同年4月,这家企业和于某某把他、温某某还有两家关联公司告到了法院索赔600万元。调查显示这些侵权视频播放量超过721万次,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而市场监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也给这个案子查了个底朝天:涉案企业的和田玉销售毛利率实际上不足20%,进货和鉴定都合法合规。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柴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诋毁。而温某某提供实名认证还有背书也是有问题的。两家玉石公司享受了侵权带来的流量红利却没有制止虚假言论。 最终在2025年9月29日这天判决生效了:柴某某和两家公司要停止侵权并删除视频发布致歉声明;赔偿原告260万元损失;温某某因为过错程度较小只在5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在解释这个案子时说:商业评价得建立在客观事实基础上,故意造谣损害商誉并谋取利益已经超过了法律红线。近年来部分人通过发布网络谣言歪曲事实来吸粉赚钱已经违法了。柴某某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声誉还有企业家形象,更破坏了网络市场秩序。 人民法院对此类事情一直保持高压态势。 2023年9月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来规范网络暴力犯罪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