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新型网络犯罪呈现出组织分散化、手段隐蔽化的特点。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这起案件,正是当前网络空间治理难点的一个缩影。
经查,被告人龙某在2020年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利用微信平台构建起一条完整的淫秽视频传播链条,其犯罪模式具有典型性:先以缴纳会员费方式加入多个淫秽视频分享群获取资源,再通过分级定价方式向不特定人群贩卖,同时还收取"入群介绍费"拓展传播范围。
司法机关调查显示,龙某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持续性。
其贩卖的淫秽视频采取"化整为零"的传播策略,将完整电影分割成数十个小视频进行交易。
经专业鉴定,涉案的159个视频片段中,淫秽内容占比高达92.5%。
这种碎片化传播方式,既增加了监管难度,也扩大了不良信息的扩散范围。
从犯罪成因分析,该案暴露出三方面问题:一是部分网络平台对群组功能监管存在漏洞,为违法内容传播提供了渠道;二是新型支付工具的便捷性被不法分子利用,使得小额多次交易难以追踪;三是个别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性认识不足。
此案的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网络空间乱象的零容忍态度。
浦江县人民法院在量刑时,既考虑到被告人如实供述、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也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处理方式,彰显了"任何人不得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司法理念。
业内专家指出,此类案件的处理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当前,网络犯罪正从传统的集中式向分布式转变,需要构建技术监测、平台自治、行政执法、司法惩戒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
下一步,有关部门或将重点强化三方面工作:完善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制度、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力度。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此案表明,利用社交群组传播淫秽物品并以此牟利,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面对网络传播新形态,唯有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压实各方责任,才能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文明进步筑牢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