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四千万元并违规发放巨额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章更生一审获刑十八年

2026年1月2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10万元。同时,法院依法追缴其全部受贿所得及孳息。 经查,2006年至2019年9月,章更生利用担任建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副行长等职务便利,贷款授信、审批及人事安排诸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064万余元。其中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他明知涉及的单位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规批准发放巨额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作为国有大行高管,章更生本应恪守职业底线,却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其违法放贷行为不仅严重违纪违法,更直接威胁金融系统稳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章更生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此判决说明了司法机关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依法量刑的审慎原则。 2025年10月16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质证并发表意见,章更生当庭认罪悔罪。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庭审,确保了司法公开透明。 该案具有重要警示意义。当前金融领域反腐形势依然严峻,此案再次表明:任何利用金融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将继续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筑牢金融风险防控的法治防线。

章更生案的审结体现了中央推进金融反腐的决心;在建设现代化金融体系过程中,净化行业生态、防范化解风险仍需持续发力。此案既是对金融从业者的警示,也预示着反腐将向纵深推进。唯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制度约束、强化思想教育,才能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