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电子商务法》被指误导人

2019年,一部新的《电子商务法》出来了,在里面有一条规定挺有意思,就是做买卖的人要是想让顾客买一些额外的服务或者商品,必须要很显眼地告诉大家,而且不能让人不仔细看就默认同意。这个规定其实就是为了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不过啊,有些在线旅游平台却在玩一些小心思,明明是在搭售服务,却搞得神不知鬼不觉,专门坑咱们老百姓。 比如有个叫长春的唐女士,她去某家平台买票的时候,看见了个“最低价”标签,标价698元,觉得便宜就选了。结果到了最后结账的时候才发现不对劲,订单里居然自动给她加了个61元的“延误无忧”服务。这么一算下来,她一共花了869元。这还不算完,她看了看旁边那个709元的选项,居然没有捆绑任何服务,最后只要付819元就行。唐女士心里那个气啊,她本来不想买这乱七八糟的服务的。 这种情况在不少主流旅游平台都很常见。它们总是把那些包含保险、接送机券、影音会员之类的捆绑套餐放到第一位推荐给你。你要是不仔细看那些小字提示,很容易就会被误导。其实那些纯机票的“裸价”选项就排在后面呢。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赵占领老师分析说,自从2019年新《电子商务法》实行后,平台把捆绑套餐作为可选项之一出来卖并不违法。但是啊,它们通过价格排序的方式把捆绑套餐给置顶了,再加上附加内容提示得很不明显。这就利用了大家“追求低价”的心理习惯来误导人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的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的芦云老师都觉得这种行为很不好。赵占领老师说这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平台没有强制你消费,但通过界面设计让你选了根本不需要的东西;芦云老师则认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其实这种做法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很多损害。第一就是让我们多花钱;第二就是被迫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东西;第三时间长了大家就不信任这些平台了。 从市场秩序来说呢,这种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界面设计来误导人的做法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些老老实实做买卖的人可能就因为拒绝这样的手法而在价格上吃亏了。 所以啊怎么办呢?监管部门得把那些法律条文细化一下,让大家都知道什么样的提示才是显著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得加强巡查和整治;平台企业自己也要负起责任来优化页面设计;行业组织还得搞个自律公约倡导大家诚信经营;咱们消费者自己也得长点心眼儿多看条款。 总之啊数字经济是发展得很快,但是咱们得保持诚信不能迷失方向啊!只有法律划清界限、监管持续用力、企业有长远眼光、大家共同守护公平交易的底线,数字经济这波浪潮才能真正托举起品质服务的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