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

这次活动其实是要给全市人民讲法律课,2月27日这天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保护法》”)施行五周年的日子。湘潭市水利局带头组织沿线县市区的水利部门一起行动,目的是把《保护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保护好湘江两岸的环境。 这次巡江活动安排得挺细,采取了水陆同时巡查的方式。执法队伍先登上船,从湘潭水利码头出发,沿着湘江的马家河一直走到昭山,这一段水路大约有40公里。一路上他们看了湘江的清理情况,还了解了取水许可的整体情况。现场也对杨梅洲永盛船厂废旧船舶的拆除工作进行了督办,确保这个工作能按时完成。 检查完水上的情况,执法组在铁牛埠码头上了岸,开始陆地上的巡查。这次特别看了岳塘区霞城片区的排涝工程,要求相关单位加快进度,还要保证质量和安全。与此同时,湘潭县、湘乡市、雨湖区和岳塘区都安排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的涓水、涟水、石狮江等重点河道进行检查。他们重点查的是河道里有没有乱占乱建的情况。 发现违法的行为就依法处理,并且督促整改到位。这次活动还结合宣传,在湘江沿线挂了五十多条横幅,还给沿线企业和群众送去了三百多本法律法规手册。通过这样的行动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流域的法律,它的实施开启了长江治理的新篇章。过去五年来湘潭市一直坚持依法治水,湘江常年保持在II类水质,环境越来越好。接下来的工作重点是把《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作为新起点,继续深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他们要通过严格执法和精细管护来守护好湘江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