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孩子的千元红包丢了,监控拍下的一幕……

春节初六返程路上,河南聂女士在洛阳高速区的服务区停车休息时,把自己12岁孩子的一个千元红包给弄丢了。事后通过车身上的监控摄像头发现,是一个陌生男子先踩住红包观察,接着又摩擦着地面把它捡走,随后坐上了一辆车牌号为陕E(也就是陕西渭南)的车离开。据聂女士说,这个红包里一共有1255元,全都是孩子的压岁钱。看到视频后她立即报了警,并且希望有知情的人能帮忙提供线索。 这件事也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有的网友觉得钱可以捡走,但应该交给警察叔叔处理;还有的人认为捡钱不算偷东西,不还也没关系。不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捡到别人遗失的东西必须要归还失主,或者马上交给公安部门。如果捡到东西不还,就构成了不当得利,失主有权通过打官司把钱要回来。要是捡到的人故意弄坏了东西,或者因为重大过失导致东西损坏消失了,还得负责赔偿。虽然法律允许捡到东西的人向失主要点保管或者交通的费用,但强行索要高额“感谢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情况严重到一定程度,拾得人可能还会触犯刑法里的侵占罪。 《刑法》里面说,非法占有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且数额较大还拒不交出的话,最高可能要判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拾金不昧既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捡到别人的财物之后最好的做法是马上联系失主或者上交相关部门,千万别因为一时的贪念就擅自占有、使用或者藏起来。千万别让“天上掉馅饼”变成“法律上的麻烦”,只有遵守法律才能避免因为小便宜吃大亏! 最近网上有个热搜挺有意思的:全网最爱发钱的老板开工了!他发了个红包活动,仅仅2个小时就打破了纪录,首单金额高达5000万人民币!大家都在排队等着交钱领红包呢!这简直是河南制造今年最硬核的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