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年头的找工作旺季,许多打工人发现自己求职的路上被砌起了新的隐形门槛。最近有人发现,有些老板在招人时居然把求职者有没有闹过劳动仲裁当作考核标准,甚至明说有仲裁记录的一律不要。这事让大家伙儿又开始琢磨,咱要是通过法律维权了,咋就成了找工作的拦路虎? 本来劳动仲裁是帮咱们讨公道的正经事儿,现在有些企业却把它当成了“麻烦人的标签”,把咱们用法律维权的行为给丑化了。这样做不仅欺负了咱们找工作的权利,还把仲裁制度原来的意思给弄歪了,把原本是保护伞的东西变成了绊脚石。 为啥会有这种事?其实是好几个原因凑一块儿才搞出了这么个坏规矩。从老板那边看,有些单位太想管顺一切,错误地把去打官司的人看成是不稳定的因素,说明他们不懂法也不会管人。制度上的漏洞也没补上,对这种偷偷摸摸的歧视行为还没法好好管。再加上现在找工作的人多、好位子少,这就给了有些单位乱来的空间。 这种坏规矩直接把干活的人的权益给坑了。本来是合法维权的人可能就因为这张“黑名单”找不到工作,搞得大伙儿都不敢再去说理。长此以往,连仲裁制度的公信力都没了,大家都不爱用这个正道来解决问题了。最可怕的是要是这种风气传开来,以后“谁听话谁吃亏”,大家都不敢再好好做事了。 要想治这毛病得两手抓。法律上得把这些偷偷摸摸的歧视行为列进去管起来;监督部门得盯着招工信息;老板们也得改改歪心眼子;还有劳动者维权的组织也得给大家讲讲法律知识。 以后随着国家法律更严了、社会治理更好了,这种龌龊事儿肯定没处藏了。咱们要推动建立个透明、规矩的招聘环境;别让那张记录单成了啥坏毛病的考核指标。 只有真正把法律上规定的平等找工作权利落到实处;劳动力才能配得好;劳资关系才能不吵架。 仲裁制度本来就是给咱搭座桥让大家讲道理的;别把它变成挡人的石头;也不利于大家好好做生意;这是为了大家都好;为了社会也为了营商环境好;只有每个工人都不怕麻烦去维权;公平找工作的那道阳光才能照到所有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