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平原的田间地头,一条不足两米宽的生产路最近成了两个村民小组的争执焦点。这条1998年修建的农耕通道因年久失修、边界不清,导致村民驾驶农机时频繁碾压庄稼,矛盾越积越深。今年夏收时节,双方关系紧张到了临界点。 这类纠纷在农业地区并不罕见。随着农业机械化推广和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历史遗留的地块权属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商水县司法局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民事纠纷中涉及土地的占42%,且往往牵扯宗族关系。处理不好就可能演变成群体事件,影响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32岁的段朝臣接手后,采取了"三步调解法"。他顶着烈日实地丈量争议路段,翻出1998年的土地台账理清历史;随后在村头老槐树下召集双方代表"评理",用村民听得懂的语言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最后促成双方各退让30公分,将道路拓宽到3.5米并立下永久界桩。整个过程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照顾了乡土人情。 这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的本地干部深知"调解既是技术也是艺术"。他的工作笔记记录了成功的三个要素:摸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力。在他处理的500多起纠纷中——宅基地划界占35%——婚姻家庭矛盾占28%,涉农债务纠纷占22%,调解成功率达96%,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专家认为,乡村振兴需要的不仅是资金投入,更需要基层治理创新。段朝臣的做法反映了"枫桥经验"的本土化实践,说明培养懂法律、通民情、有威望的调解队伍,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是维护农村稳定的有效办法。商水县已在全县推广"一村一调解专员"模式,今年上半年矛盾纠纷同比下降27%。
基层治理的水平往往体现在对"小事"的处理上。一条生产路的纠纷能否化解好,关系到两组村民能否和睦相处,更关系到规则能否在乡土扎根、公道能否落到实处。越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越需要用法治思维划清界限、用协商办法形成共识、用长效机制防止反复。把"小事"办好了,乡村振兴的基础就会更牢固,群众的获得感也会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