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探索“监校共建”法治育人新路径:监狱与学校签约协作推动双向赋能

近日,重庆市长康监狱与重庆科学城金凤实验学校正式签订教育合作帮教协议,这是我国监狱系统与教育机构深化合作的一次有益探索,标志着法治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实现了有机结合。

在当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让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如何更好地开展罪犯教育改造,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课题。

此次监校合作正是对这一课题的创新应答。

长康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甘露表示,此举旨在以"法治引领、立德树人"为核心,将监狱的教育改造实践与学校的基础教育有机融合,形成合力。

根据合作协议,金凤实验学校师生代表参观了监狱管管区,深入了解了监狱在法治教育、道德培育、行为规范养成、劳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具体做法。

从规范化管理制度到个性化改造方案,从罪犯思想转化经验到教育改造成果展示,全方位呈现了现代监狱的管教理念与改造成效。

这种直观感受让校方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法治教育在人生成长中的重要价值。

双方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就教育合作的内容、形式和机制进行了深入沟通。

长康监狱分享了罪犯教育改造与思想转化的实践经验,着重强调了法治意识培养对于个人成长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金凤实验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刘玲玲则阐释了学校"育德为先、崇法向善"的教育理念,并就教育内容设计、形式创新、资源共享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为双方后续合作明确了方向。

这一合作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实现了"双向赋能"。

对监狱而言,引入学校先进的基础教育理念和优质师资力量,有助于提升民警的教学业务水平,丰富罪犯的文化知识,推动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

对学校而言,借助监狱的法治教育实践资源和真实案例,可以为青少年提供鲜活的法治教育素材,增强法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培育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规则意识。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模式体现了"教育改造、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促转化"的原则,打破了传统上监狱教育与学校教育各自为政的局面。

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可以形成全社会参与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法治教育的创新路径。

重庆的这一尝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未来,监校合作可以进一步扩大范围,包括定期开展法治主题讲座、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编制法治教育读物等多种形式,逐步构建更加完善的协同育人体系。

重庆"监校共建"模式的创新实践,不仅打通了高墙内外的教育壁垒,更构建起法治教育与德育融合的新型载体。

这种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的合作机制,生动诠释了社会治理创新的内涵,为构建全民法治教育体系提供了有益启示。

未来,随着更多跨界教育合作模式的涌现,我国特殊群体教育转化工作有望开启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