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余监测站点构建地下水监测网络 我国地下水监测能力提升

一、战略资源承压,监测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地下水是水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供水、农业灌溉和工业生产的重要水源;相比地表水,地下水分布更广、调蓄能力更强,受气候波动影响相对较小,保障水安全、维持生态平衡上作用突出。 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的长期叠加影响下,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强度偏高,超采问题明显,华北平原尤为突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带来供水安全风险,并诱发地面沉降、河道断流、湿地萎缩等生态问题,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建设覆盖广、运行稳定、技术先进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已成为强化水资源科学管理、遏制超采的现实需要。 二、持续推进,国家级监测系统全面建成 为补齐地下水监测能力短板,水利部于2015年会同主管部门启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工程历经建设与完善,于2020年通过竣工验收,在全国建成2万余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站,形成覆盖主要含水层类型、监测要素较为齐全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在技术架构上,系统形成地下水测站建设、数据交换与存储、数据治理、产品与应用服务四个技术体系,打通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到应用服务的全流程,实现“建设—管理—应用”一体化支撑。该系统在覆盖范围、监测要素配置和技术水平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志着我国地下水监测能力实现整体跃升。 三、监测支撑治理,超采管控成效显现 监测体系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稳定的数据基础。2万余处国家级监测站持续跟踪各地地下水动态变化,为主管部门研判趋势、制定和优化管控措施提供了依据。 在监测数据支撑下,各地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并同步推进综合治理。以华北地区为重点,通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节水灌溉、实施河湖生态补水等措施联合推进,超采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数据显示,与2020年相比,截至2025年底,华北地区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治理区浅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3.76米,深层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7.65米,反映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生态修复加快,河湖逐步恢复活力 地下水水位回升带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京杭大运河、永定河、滹沱河等多条曾长期断流的河流相继实现全线贯通;白洋淀等一度萎缩的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 这些变化说明了地下水治理成效向地表生态系统的传导,也更说明地下水与地表水及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随着地下水位回升带来的生态效益持续释放,区域水资源自我调节能力有望增强,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稳固的自然支撑。 五、前景展望:长效机制仍需完善 尽管治理成效初步显现,但地下水保护与管理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地下水系统恢复周期长,部分深层含水层一旦受损,修复难度大。下一步,应在持续提升监测能力的基础上,完善地下水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总量控制与水位双控机制,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机制协同的长效治理格局。

从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到河湖湿地逐步恢复,我国水资源治理实践表明,科技手段与制度安排相互支撑,能够为复杂的生态治理提供可操作的路径。随着监测数据持续转化为精准管理与治理措施的依据,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正在形成更稳定、可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