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虽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取水权的用益物权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取水权多以行政许可形式存在,未能充分体现其物权属性。
这一制度性障碍导致水资源资产价值难以显化,企业面临确权难、流转难、抵押融资难等现实困境。
以河南省为例,作为农业大省和工业基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资产化管理需求日益突出。
深入分析表明,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权属登记制度不完善,取水许可与物权登记存在制度性割裂;二是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三是配套金融支持机制缺位,制约了水资源的市场化流动。
此次河南省的创新实践具有多重积极影响。
在法律层面,通过不动产登记确认取水权的物权效力,为水资源产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经济层面,为企业盘活水资源资产开辟了新路径,特别是对农业、制造业等用水大户具有重要价值;在改革层面,为全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采取了三方面关键举措:首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水利部门取水许可与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的无缝衔接;其次选择龙头企业先行试点,确保改革稳妥推进;最后完善配套政策,探索取水权抵押融资等市场化应用场景。
展望未来,河南省计划在三个方面深化改革:一是完善登记流程,推动取水权登记常态化;二是拓展金融应用,开发水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三是扩大登记范围,逐步将更多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登记体系。
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激活"沉睡"的水资源资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要素支撑。
把“用水许可”转化为“权利凭证”,把“水资源”更有效地转化为“水资产”,关键在于以法治化、规范化方式厘清权利边界、畅通流转路径、完善风险约束。
河南发出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是制度创新向要素治理纵深推进的一个起点。
面向未来,唯有在节水优先与生态红线约束下持续完善规则、强化协同、守住底线,才能让水资源在更高水平的保护中实现更高效率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