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来聊聊强拆这个事儿。有个叫李某的山东日照朋友就遇到了麻烦。他说,去年家里的房子因为当地规划被征收了,但补偿给得太不合理,他没跟征收方签协议。结果呢,没多久相关部门就直接对他做出了补偿决定。更让人郁闷的是,他还没来得及看这文件呢,房子第二天傍晚就被几十个人给拆了。这强拆也太突然了,相关部门在外围还用了人把他给围着,他根本没在现场也没带相机,手头上一点证据都没留下。 后来他去找当地部门询问,人家就是不承认是他们干的。李某报了警才发现确实是相关部门干的好事。现在他手里没证据,这可怎么办?其实啊,这事儿挺常见的。虽然咱们国家有各种法律规定保障大家的权益,但总有一些征收方为了推进进度直接无视法规。这种强拆往往伴随着断水断电、强迫搬迁甚至直接动手拆房的行为。 咱们看看法律咋说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管是哪个部门组织实施征收项目,都得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有救济权。征收方绝对不能因为你不签协议就拿危旧房当借口强行拆除你的房子。而且实施征收必须先给钱再搬家,也就是“先补偿后搬迁”。 不过有时候情况挺糟糕。像这种情况发生了怎么办?凯诺律师建议你先对现场拍照录像。如果你没在现场但知道了消息也得赶紧去拍一下房子的现状。最好还能找到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这些东西。如果你家里之前有照片、录像或者室内物品清单就更好了,这些东西能帮你少走很多弯路。 接下来你可以拿这些材料去告相关部门强拆行为违法。要是搞不清是谁干的也别急,法院一般会从项目整体或者警察立案情况来确定被告。只要证据够了法院通常会判决他们违法。 拿到判决后你就可以去申请行政赔偿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嘛。可要是因为突然被拆或者偷偷摸摸被拆导致你根本没证据咋办? 别担心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赔偿案件里原告得拿出损害证据;如果是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拿不出证据那被告就得分担责任。 说白了就是相关部门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他们损害的东西不值那么多钱或者不是他们干的;如果他们拿不出法院就会按照你的主张加上折旧、市场价值这些因素来酌定赔偿额。 所以啊凯诺律师在这儿提醒大伙儿:要是手里没证据千万别轻易算了!不然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最后呢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还是想跟大家说一句:遇到征收一定要养成随时收集证据的好习惯!保存好各种缴费凭证、房产证、土地证、相关文件还有强拆现场照片等等;手里有证据你还怕谁来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