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统一升级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目录与支付标准 2月14日起全省执行

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2月12日印发新版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及医保支付标准通知,全省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进入新阶段;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扩大用药保障覆盖面。新标准以2025年版用药范围为基础,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西药部分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药物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该调整解决了过去部分有效药品因未列入地方目录而无法报销的问题,减轻了患者用药负担。支付标准制定上,湖南省采取了更科学的测算方式。省医保局以国家协议期内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国家或省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药品挂网采购实际情况,统一确定支付标准。对于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在通用名旁标注标识符号,便于医疗机构、药店和患者识别使用。这种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了支付标准与市场价格的合理衔接,既保障基金安全,又维护患者权益。从保障水平来看,湖南省慢性病门诊用药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城乡居民参保人群,患者在参保地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即可享受待遇,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街道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报销不设起付线,统一按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患者为600元,两病并存患者可合并享受,年度支付限额达960元。省医保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做好药品配备和待遇支付工作。基层医疗机构需根据临床需要做到应配尽配,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药品。对于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省医保局将根据中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无需另行发文。同时强调,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确保全省政策执行的统一性。这一政策调整是湖南省优化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病率持续上升,门诊用药需求日益增长。建立科学的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通过将更多有效药品纳入保障范围,统一支付标准,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诊,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从实施路径看,新标准将于2月14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省医保局将完成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这种统一部署,避免了各地标准不一、执行差异等问题,为参保群众提供了公平一致的保障待遇。

湖南省此次医保政策调整既缓解群众就医负担,又构建可持续发展机制;在深化医改进入攻坚期的关键阶段,这种将国家要求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的实践探索,为全国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建设提供了参考。如何让惠民政策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仍需要各级部门在政策落地环节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