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价格的波动再次引发消费市场的关注;记者近日走访兰州张掖路步行街和七里河区多家金饰门店发现——随着黄金饰品价格明显回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咨询退货事宜,希望通过该方式减少价格下跌带来的损失。 消费者的困境尤为突出。一位消费者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1月30日以每克1706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12克的足金项链,总花费超过20800元。仅仅三天后,金价跌至每克1546元,单克跌幅达160元,首饰价值缩水近2000元。另有消费者购买的50克投资金条因近日金价下跌,账面亏损已超5000元,陷入"不想低价变现,又担心继续下跌"的两难困境。 商家的态度高度一致。周大生、周大福、中国黄金等主流品牌门店均明确表示,黄金一旦售出就不能退货。商家给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其一是"调包风险"——即使顾客愿意承担折损,商家也难以验证退回的商品是否为原物。其二是对市场规律的强调——金价涨跌是市场行为,如果价格下跌时允许退货,那么价格上涨时消费者是否应该补差价。这种逻辑虽然看似公平,但实际上将市场风险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 各品牌虽然提供"以旧换新"服务,但规则设置严格。消费者需按当日金价回收,同时还要扣除每克20元至50元的折旧费,且必须换购更高价商品。有消费者经过计算发现,通过这种方式止损,实际损失可能比金价下跌本身更大,这使得该选项对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形同虚设。 线上销售渠道的规则更为刚性。记者咨询淘宝、京东等平台上销量靠前的黄金店铺,客服均明确表示"黄金类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某品牌旗舰店客服回复称,页面有明确提示,下单即视为接受价格波动风险。然而记者注意到,这些店铺多在商品详情页以浅色小字标注"贵重商品,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但多数消费者表示在购买时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提示。这种告知方式的有效性值得商榷。 从法律角度看,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郝健翔律师指出,单纯的价格波动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黄金买卖属于市场风险交易,除非商家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否则消费者需自行承担价格波动风险。这一判断符合现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但律师同时强调,商家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消费者能证明商家未明确提示"不退换"规则,或在销售时作出保值承诺,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消费者可主张权利。这为消费者保护留下了法律空间。当前的问题在于,许多商家的告知方式过于隐晦,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此次黄金饰品退货风波反映出消费市场中的一个深层问题: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承担的不均衡。虽然从法律上讲消费者应当承担市场风险,但商家作为专业交易方,有责任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充分披露有关风险。这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诚信经营的体现。
金价涨跌是市场常态,消费与投资的边界一旦模糊,争议便容易在波动中集中显现。把规则讲清楚、把承诺说准确、把风险提示做到位,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对消费者而言,回归理性决策、看清成本结构与退出机制,才能在波动中守住预期、减少冲动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