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男方给女方12万的彩礼2万的见面礼,还买了黄金首饰

我来给大伙儿讲个事儿。最近有个关于彩礼的案子给判下来了,这事还挺有讲究的。故事得从2019年说起,男女双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到了2021年,他们按当地的老规矩办了婚礼。两年后的2023年,两人去民政局补了个证,这才算正式领证结婚。这对夫妻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大概也就两年多,而且也没生个娃。结婚的时候男方挺大方,给了女方12万元的彩礼、2万元的见面礼,还买了一套牌子货的黄金首饰。可谁能想到呢?在这两年里,女方因为宫外孕做了手术,把左侧输卵管和部分子宫给切除了。这手术虽然救了命,可身体上的损伤是实打实的。到了2024年5月,家里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了矛盾,俩人就分居了。 这时候男方不干了,直接把女方给告到了法院。他想离个婚,还要求女方把之前给他的彩礼、见面礼、首饰折了价,再加上一些婚内的转账,一共21.5万元全都退回来。女方觉得挺冤的,说感情还没彻底破裂呢,自己身体也不好了,坚决不同意离。她还说男方这次起诉离了婚,时间还没到法定期限呢。 法院听了双方的说法,查了查双方的情况。发现两人因为矛盾已经分居很长时间了,感情早散了架。女方之前还主动提过离婚呢。所以法院认定俩人确实过不下去了。 这案子最复杂的地方在于那笔钱到底该不该退。现在的规矩是2024年2月1日刚颁布的,专门管彩礼纠纷的。法院这回就按这个新规定来判。法官在判的时候着重考虑了几点:第一是双方确实已经一起生活了两年多,那些彩礼算是为了结婚花掉了一部分;第二是女方因为生病身体受伤了;第三是男方提的那些婚内转账,查了查属于正常过日子花的钱。 综合这几条情况,法院觉得男方让女方把钱全退回来不太合理。为了公平点,也照顾一下女方的身体状况和当地的风俗习惯,法院最后判了个折中的法子。把那12万彩礼和2万见面礼合起来14万元中的30%也就是4.2万元让女方给退回去。剩下的黄金首饰也得原物归还。 这样一来既没让女方一点儿都不用退也没让她亏太多钱还保住了公平。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嘛解决好这些纠纷才能让大家都和气一点。这个案子告诉咱们法律不再是以前那种死板的“一刀切”了现在是看人下菜碟了多方面考虑以后才判的对妇女的权益保护也更上心了真是挺好的案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