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人民法院系统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成为强化司法权制约、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课题。
菏泽中院的探索实践表明,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既是履行人民法院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司法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菏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淑芳表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维护人民权益、服务人民生活。
在新时代背景下,法院必须从"等意见"转变为"找建议",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
这种转变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人民监督的尊重,也是建立现代化司法体系的必然选择。
为此,菏泽中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代表委员参与机制。
该院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通过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形式,让代表委员以"零距离"方式感受法院工作,了解司法实践。
今年以来,菏泽中院走访邀请代表委员530余人次,充分体现了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
在专题通报会、座谈会等机制层面,菏泽中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智慧法院建设等重点工作,每年定期向代表委员报告工作进展,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这种制度化的沟通渠道,确保了代表委员的建议能够被及时听取、认真对待。
典型案例讲评会成为菏泽中院创新监督形式的重要举措。
在第三届"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讲评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郓城宋江武术学校校长樊庆斌的评价道出了这一做法的深层意义:"小案件背后是大民生。
这些案件看似普通,却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量。
"通过案例讲评,代表委员不仅参与了监督过程,更成为了司法工作的见证者和评价者,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菏泽中院还聘请11位具有专业背景或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代表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参与案件调解评查、信访接待、专项调研等工作。
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代表委员的人才集聚优势,为法院工作"把脉问诊",推动了监督工作从宽泛向精准、从形式向实质的转变。
更为重要的是,菏泽中院将代表委员的建议融入实际决策部署。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定陶区天中街道南城社区党委书记马化彬提出的"强化指导多元解纷"建议,该院印发了《审判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2025-2027)实施方案》,完善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相关机制。
这表明,代表委员的监督和建议不是简单的"听一听",而是被充分吸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
在普法宣传方面,菏泽中院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巡回审判暨普法直播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这一做法既强化了司法公开,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了司法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从实践效果看,菏泽中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已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融入"、从"程序性沟通"到"实质性互动"的转变。
这一转变标志着该院司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的提升,也为全国法院系统推进人民监督、强化司法公正提供了有益借鉴。
菏泽中院的实践表明,司法权运行既需要专业性的制度保障,更离不开社会性的民意滋养。
当"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主动构建共识",司法与民意之间就能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这种以制度创新激活监督效能的做法,为新时代司法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益启示。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类似创新实践或将催生更多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