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摆摊卖红薯,顺手给了他一张面值600元的假币

在这个叫作2025年的年份里,南京法院开了个发布会,把一个不太一样的案子拿出来当典型。事情要从2023年2月说起,有个叫滕老的老人,75岁了,在南京浦口区的农贸市场里摆摊卖红薯。有个叫王某的人去买红薯,顺手给了滕老一张面值600元的假币。滕老眼尖给识破了,为了不让王某跑掉也能把钱要回来,他就拽着王某不让走,还让他女儿帮忙把王某的胳膊腿控制住了。这一拉扯动静闹大了,警察来了。警察一查发现这王某手里全是假币,就把他行政拘留了。 王某后来觉得自己吃亏了,把滕老和他女儿告到了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他说滕老把他打伤了脸,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一共要16万8千多块。滕老家里人一听心里头别提多难受了。他女儿后来回忆说,直到2025年4月滕老生病去世前,这事他心里一直放不下。 好在等到2024年年底的时候,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那天正好是滕老的生日,他的家人把这个消息当成一份特别重的礼物送给了老人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下来结果说王某某输了官司。 法官靳德华在解释这事儿的时候说了,法律不能向坏人低头。这个案子里王某某违法用假币害人,坏了别人也坏了金融秩序。法院支持滕老采取了行动是因为情况紧急得没法等公权力来管了。滕老当时抓住王某某是为了护自己的东西和不让坏人跑掉,后来马上就报警了。所以法院觉得滕老做的这些都是正当的行为。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大家都挺服气的。它告诉大家别以为吃亏的就是有理的。法律只保护好人,不保护坏人。这个案子还能帮着整治那些卖假币的人,让大家更有底气去干正经事。 这种做法很有意义:它保护了老实做生意的人;给大伙儿讲明白了啥时候可以用点自己的力气去维权;最重要的是告诉大家邪的东西绝对压不倒正的东西。南京这个判决不光是一份文书还是一堂课,告诉大家法律永远是好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