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2025)沪0115破192号民事裁定书,正式受理上海恒信辉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法院于2026年1月5日以同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管理人。为规范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涉及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 恒信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地为上海市崇明县竖新镇,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主营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等业务,法定代表人为张国田。该案涉及多方利益,需要通过专业审计准确界定资产负债状况,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此次招募的审计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全面审计恒信公司的资产、负债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重点审计股东出资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或抽逃出资;三是协助管理人核查破产受理前六个月至一年内的无效或可撤销行为;四是全面核算企业对外债权,根据账龄、催收难度等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五是开展财务混同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重点排查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六是审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此外,审计机构还需出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协助管理人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并梳理相关债务和清偿数据。 对应聘机构,管理人提出以下要求:报名机构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与恒信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机构的情形;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或行政处罚;具备破产案件办理或参与经验;具备保密能力,对项目执行中获知信息严格保密,具备保密资质者优先。 应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审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破产案件业绩、竞争优势说明、保密承诺、详细工作方案和报价表等。报价需涵盖审计期间所有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等。本次审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3万元以内,最终费用以选聘结果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7时,应聘机构可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7楼。管理人将综合评估资质、项目经验和报价方案等因素,择优选定一家机构并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备案。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企业破产清算是市场经济中的常见现象,规范的法律程序既保护债权人,也维护市场秩序;恒信公司案例提示企业经营者,只有夯实管理基础、增强风险意识,才能在竞争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