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饱受息费不透明困扰。部分金融机构以“低利率”吸引客户,却在合同细则中夹带服务费、担保费等附加费用,使实际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高于名义利率。调查显示,一些名义年利率8%的贷款产品,叠加各类费用后实际成本可超过20%。这类做法既侵害消费者权益,也影响市场秩序。
贷款成本透明不只是把信息“列出来”,更要让借款人在关键时点“看得见、看得懂、比得了、用得上”;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新规以制度方式压缩隐性收费空间,是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一步。下一步,只有监管更具穿透力、机构更自律、公众金融素养同步提升,才能让“透明”落实到每一份合同、每一次点击和每一笔还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