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城投的前高管胡欣因为受贿被判了十四年,这件事把反腐的决心给摆得很明了。胡欣在上海城投干了十来年,利用在上海市堤防设施管理处、上海市水务局还有上海城投集团这些位子上的职权,给好多单位在接工程或者分包业务时帮忙,把六千七百多万的好处费给收了。这事儿说明有些国企在管权力、搞制度上还是有点漏洞,职务犯罪对国有资产和市场公平挺有杀伤力。 胡欣案能冒出来,不光是因为他自己信念不坚定、纪律意识淡了,也反映出体制上的大毛病。一方面,国企在审批项目和分资源的时候权力比较集中,要是内部没人管、外面也管不住,很容易就有人借着权力捞好处;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工程招标和分包流程不够透明,给人送钱送物留了空子。而且那些在关键岗位上干久了的干部要是平时没人管着、也不常讲讲廉政课,特别容易掉进“温水煮青蛙”的腐败陷阱里去。 这种职务犯罪不光是让国有资产流了产,更是把社会的公平正义给腐蚀掉了。胡欣作为高管干坏事,直接把上海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块的公信力给伤了,还可能把行业里的市场秩序给搅乱了。这也告诉我们在重点领域反腐还是挺难的,得接着下猛药治根本。 这次判得这么重,就看出司法机关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很强硬。最近几年咱们通过改革监察体制、加强审计和信息公开这些办法,一直在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对于国企这块儿,得把“三重一大”的决策监督机制细化好,盯着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这些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不放,让内部巡查和外部审计一起使劲。在司法上也要坚持对职务犯罪从严处理,同时对那些主动交代、退钱退东西的情节适当从轻发落,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还有社会效果给统一起来。 这案子结了是反腐向深里推进的又一个例子。以后还得用法治化和规范化的手段搞治理,搭起一个预防、监督、惩处都有的长效机制。国企要快点弄好现代治理结构,把党建和廉洁文化这块儿搞扎实,还要用科技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率。司法机关和监察部门也会盯着那些资源多、钱集中的地方去打,通过常态化打击加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方式,造出个“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好环境来。 这次胡欣被依法判了刑,再次说明咱们是以法治思维来搞反腐的决心很强。从治一个案子到治一整套系统,从管住权力到养出文化来,反腐这事儿永远没有尽头。只有一边搞制度创新一边加强监督问责才能把歪风邪气给打扫干净,守护好国有资产的安全,营造一个干净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