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过渡期后如何稳住增收“基本盘”,防止因就业波动返贫致贫。 就业是最直接、最稳定的增收渠道之一。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部分地区仍存劳动力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外出务工稳定性不足、县域产业吸纳能力偏弱等情况。一旦遇到经济波动、企业用工收缩或家庭突发变故,部分群众可能出现收入下滑,返贫致贫风险随之上升。对此,三部门明确提出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目标更加明确: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致贫。 原因——返贫致贫风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就业帮扶需要从阶段性转向制度化。 从实践看,脱贫地区外出务工占比较高,对单一就业渠道依赖明显;一些欠发达地区产业链短、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有限,就业岗位供给不足且稳定性不强。同时,部分脱贫人口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偏低,就业质量提升面临约束。意见强调“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体现出政策思路从“攻坚期举措”转向“常态化安排”:以制度化、项目化方式把就业此关键环节稳住、做实。 影响——常态化就业帮扶将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深走实。 一上,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有助于提高政策覆盖和到达效率。意见明确,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以及欠发达地区纳入常态化就业帮扶范围,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对退出帮扶后可能再现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继续给予就业支持,有利于把资源投向更关键的人群和环节。另一方面,同时发力劳务输出与就地就近就业,有助于提升就业韧性:既通过劳务协作、劳务品牌建设和稳岗服务,稳住外出务工主渠道,也通过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提升本地吸纳能力,推动更多劳动力县域内实现稳定就业。 对策——从“找得到岗位”到“干得好、稳得住”,以“志智双扶”贯通服务、培训与保障。 在促进有序就业上,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劳务协作机制,创新发展劳务品牌,强化稳岗服务保障。劳务协作有助于跨区域对接岗位需求,劳务品牌则通过标准化培训和口碑积累提升就业含金量,推动从“输出劳动力”向“输出技能与信誉”升级。 拓展岗位供给上,意见强调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并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盘活利用、提档升级,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其核心逻辑于:以产业带就业、以项目稳就业、以创业促就业,形成多层次岗位供给结构,增强对外部变化的应对能力。 在强化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上,意见提出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帮扶,并部署“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优化实施“雨露计划”。这一安排突出“扶志”与“扶智”同步:既提升就业意愿和自我发展动力,也以技能提升改善就业质量,为持续增收提供支撑。 兜底保障上,意见明确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并重点开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员、防止返贫致贫信息员、敬老助残协管员等岗位。通过“援助+公益性岗位+社保支持”的组合,既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也补齐基层公共服务短板。 重点地区倾斜上,意见提出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等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一体式就业帮扶项目,并产业布局调整、就业帮扶行动、以工代赈项目安排各上给予倾斜,鼓励东部企业到西部协作县投资兴业,将重点帮扶县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重点服务范围。通过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合力推进,有助于加快补齐薄弱地区短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前景——以常态化机制守住底线、以高质量就业提升成色,乡村振兴将获得更稳固支撑。 从趋势看,稳就业不仅关系群众收入,也关系县域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供给和基层治理效能。意见将就业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意味着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培训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的协同将更紧密。随着劳务品牌培育、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县域产业吸纳能力提升以及重点地区倾斜政策落地,就业结构有望深入优化,就业质量有望持续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的制度性屏障将更加牢固。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中国减贫进程迈入新阶段;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延续了“脱贫不脱政策”的承诺,也以更稳定的制度安排回应就业波动带来的风险。随着“志智双扶”推进,就业更稳、产业更强、群众增收更可持续的乡村振兴图景正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