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近日颁布的《威海市湿地保护办法》,标志着该市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这个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既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必然举措,也是应对当地湿地生态压力的针对性部署。 问题与背景 作为滨海城市,威海拥有丰富的湿地资源,尤其是五垒岛湾、大天鹅越冬栖息地等区域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区域面临开发占用、水质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此前,湿地保护存职责划分不清、监管力度不足等短板,亟需通过立法填补管理空白。 制度设计亮点 新规以二十六条简明条款构建了系统化保护框架: 1. 责任体系:首次明确市、区两级政府需将湿地保护纳入发展规划并保障财政投入,林业部门承担主责,多部门协同落实; 2. 动态管控:建立湿地名录管理制度,要求建设项目优先避让湿地,确需占用的须实施生态补偿; 3. 特色保护:针对滨海湿地提出专项措施,包括生态修复、文化资源整合及对大天鹅栖息地的季节性重点保护; 4. 社会参与:完善举报受理机制,鼓励公众监督,同时推动科研机构参与湿地公园的生态研究。 政策深意 该办法的制定说明了"保护优先、科学利用"原则。一上,通过划定保护红线遏制无序开发,如严禁破坏芦苇荡、碱蓬滩等典型生境;另一方面,允许在严格监管下开展生态旅游、文化展示等活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专家指出,这种差异化管控模式可为同类沿海城市提供借鉴。 前瞻影响 法规实施后,威海市将形成"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小区"的多层次保护网络。预计到2030年,全市湿地保有率有望提升至92%以上,五垒岛湾等关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将得到显著恢复。此外,通过联动胶东民俗文化开发,湿地生态价值有望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
湿地保护既是生态治理的“硬任务”,也是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必答题”。以地方立法推动责任落地、规划引领、严格管控与社会共治,意味着保护不再停留在倡议层面,而是进入可执行、可监督、可评估的法治轨道。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与合理利用并重,让每一处湿地在制度框架下得到精细管理,才能更好守住海岸带生态底线——释放生态红利——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更坚实的绿色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