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启动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逾期未报将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布了2025年度年报填报指引。

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市场主体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和信用环境。

根据指引要求,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

这一规定是对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落实。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现代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

通过年报公示,市场主体向社会公开经营状况、财务信息、股东构成等关键数据,有利于增进市场透明度,保护交易相对人的知情权,防范商业风险。

同时,年报信息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市场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相关法律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将对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面临多方面限制,包括融资困难、招投标受限、政府采购受阻等后果,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为便利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填报,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两条主要操作渠道。

第一条渠道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申请人可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进入官网后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专题入口,找到相关模块并点击"立即办理"。

第二条渠道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s://www.gsxt.gov.cn,也可通过搜索引擎查询进入。

具体填报流程分为多个步骤。

市场主体首先需进入系统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填报页面。

随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系统将自动显示企业名称。

填报人员需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系统随即显示联络员姓名和手机号码。

通过获取验证码并登录后,即可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

年报填报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市场主体需填写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投资信息以及资产状况信息等。

其中,基本信息中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他信息则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前的信息。

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市场主体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系统默认填写数额单位为万元,填报人员需注意数额准确性,仅填写数字即可,不应在数字后添加"万"字。

对于尚未发生实缴的出资,可暂不填写实缴部分,仅填报认缴信息后保存即可。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如市场主体存在以前年度未参加年报的情况,必须先将以前年度补报后方可申报本年度年报。

这一要求确保了企业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有利于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

此外,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填报网站或网店信息、对外担保情况、股东股权转让情况以及投资信息等。

对于未发生的事项,如无对外投资、无股权变更等,可不填报相关内容。

年报看似是一次“例行填表”,实则关乎市场主体的信用名片与发展空间。

按期、如实、规范完成年度报告公示,是对法律法规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的负责。

把年报这项基础工作做细做实,既能降低信用风险、减少经营不确定性,也将为兰州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释放提供更坚实的信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