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监管再加码:细化法定义务“红线”,压实平台与经营者责任链条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12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直播电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规定即将正式出台。

这标志着我国对新兴业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电子商务模式迅猛发展,在促进消费、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伴随行业快速扩张,食品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当前直播电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部分直播营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食品标签信息不清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个别商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甚至掺杂使假的产品;消费者维权时常面临责任主体界定困难等。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滞后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交易主体复杂等特点,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完全适应。

同时,部分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有效落实。

此外,行业标准和规范体系尚不完善,也在客观上为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空间。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早些时候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目前相关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规定即将正式发布实施。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即将出台的规定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针对直播营销人员的不同情形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的选品制度,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和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等。

同时,规定要求经营者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严禁通过直播间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在具体措施方面,规定明确列出了禁止经营的食品类别。

例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盐或者作为食盐销售的盐产品,以及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盐等。

这些禁止性规定为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还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明确了相应的处罚依据。

这一举措将有效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为监管执法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也为经营者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

除了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监管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在推进一系列相关制度建设。

据悉,规范平台经济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也即将出台。

同时,《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也将陆续发布。

这些制度的密集出台,显示出监管部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决心和力度。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的实施将从源头上规范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行为,倒逼平台和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

对于消费者而言,监管体系的完善意味着购物环境更加安全可靠,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从长远看,这将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直播电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直播带货的食品安全治理正在构建中国特色的数字监管范式。

这场关乎3.2亿直播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监管升级,既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更是对新业态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当最后一公里监管短板被补齐,"舌尖上的直播间"才能真正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