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显示,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小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调查发现,该干部存多上违纪违法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接受不当宴请;干部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执法工作;利用职权为企业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从违纪行为看,温小林案有三个较为突出之处:一是问题类型多,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多个上;二是时间跨度长,党的十八大后仍未收敛;三是涉案金额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也折射出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弱化、权力观偏差等深层问题。 此案被严肃查处,传递出明确警示。一方面,表明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的态度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也提示反腐败斗争仍处持续发力阶段,必须保持力度不松。广东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也为党员干部划清底线、敲响警钟。 从反腐败工作层面看,温小林案的处置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广东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本案中对违纪违法所得的追缴以及对应的司法程序的启动,也反映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的工作推进情况。 展望未来,反腐败仍需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一上要保持惩治力度,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约束,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尤其在工程建设、干部选拔等重点领域,应继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减少腐败滋生空间。
对温小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处理,表明纪法面前没有例外;持续把纪律建设抓在前面,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约束,以零容忍惩治腐败、以系统治理深化预防,才能不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更好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与清廉政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