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新规:所有贷款机构须提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为了整治个人贷款业务中的息费乱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今天发布新规。根据规定,到2026年8月1日,所有贷款机构必须给借款人提供一个综合融资成本的明示表,详细列出各项费用。财联社在3月15日报道了这一消息,报道中提到记者李婷和高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的规则是为了解决当前个人贷款市场上存在的不规范和不透明问题。这个问题既容易引发消费者纠纷,也影响了利率政策效果。 金融监管总局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个人贷款业务中的息费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推行这个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让个人贷款的各项费用变得透明,将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推行这个明示表能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实际融资成本。 据了解,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引导试点商业银行向企业展示贷款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现在这个规定将正式推行到个人贷款领域,真正把消费者的融资成本变成一本明白账。 对于借款人来说,这个规定的最大影响就是贷款前就能清楚地知道所有实际融资成本。这个规定把与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都纳入了综合融资成本中。这其中包括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以及违约情况下的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项目。 各类放贷机构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必须向借款人逐一说明具体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和标准。同时还要告知借款人,除了已经明示的这些费用外,放贷机构和合作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费用。 现场办理业务的话,在签署合同或者办理分期前,借款人需要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的话,则要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在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时也要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信息。 这个规定适用于各类放贷机构,包括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对于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放贷机构来说,他们需要加强管理,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因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和系统、修改合作协议以及开展政策培训等原因,《规定》留了5个月左右的准备期给放贷机构来适应新的要求。在未来施行后,监管部门将严格监督管理执行情况,对于落实不到位的机构会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