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了其他两个部门发布通知,明确把高利贷也纳入了刑事打击的范围。如果有人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地给不同人放贷,并且实际的年利率超过了36%,那这个人就可能会因为非法经营罪而坐牢。现在数据显示,中国大概有3亿人在背负着债务,很多人因为暴力催收而不敢接电话,生活也因此变得一团糟。 法律已经把催收非法债务的红线划得很清楚。高利贷、赌债还有毒债,这些都属于非法债务。国家规定的利率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这钱就不受法律保护了。那些“砍头息”或者是“套路贷”产生的债务,法律也都不承认。江西万载有三个人因为持刀胁迫别人还7000元赌债,直接被法院判了刑;柳州的李某在KTV讨债不成,拿刀把人捅成轻微伤,也被判了七个月。 催收员用的那些手段,比如爆通讯录、伪造法院传票或者律师函,这些行为不仅缺德还犯法。随便翻翻通讯录骚扰亲戚朋友,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伪造公文去吓人那是对国家权力的挑衅,涉及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刑期更重。以前这些行为可能只是按寻衅滋事罪来处理,但现在专门有一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着他们。 广西柳州的韦某合等4个人因为放高利贷还得用滋扰威胁的方式讨债,被指控是恶势力犯罪组织。法律不光管催收的人,也管那些放贷的人。给人家放高利贷再暴力讨债的可能会一起进去。 债务是要还的,但这是有前提的——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讨债。对于合法的债务,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但现在界限已经划清楚了:你的尊严不能被侵犯;社会秩序不能被破坏。当“欠债还钱”的老观念遇到“暴力催收入刑”的现代法治观念时,我们该怎么平衡债权和生存权?那些被爆通讯录毁掉的社会关系又该由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