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中,矛盾纠纷往往集中体现在执行环节。
部分案件当事人一方急于回款、另一方受经营波动或家庭变故影响偿付能力不足,若简单“硬碰硬”,容易出现对立情绪累积、信用修复受阻、纠纷反复等现象。
同时,乡村地区法律服务供给相对薄弱,群众对合同履约、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需求上升;园区企业在订单、用工、环保合规等方面也面临法治化经营的现实课题。
如何把法律的刚性要求与群众的实际困难衔接起来,成为推进基层善治的关键一环。
原因——一方面,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波动,使部分小微经营主体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合同货款、借款等纠纷易发多发;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法治观念、契约意识不足,借贷、担保、交易环节风险识别不强,形成“纠纷—诉讼—执行—再纠纷”的循环。
加之基层社会关系熟人化,矛盾一旦激化,往往牵动邻里关系和社会情绪。
对企业而言,合规体系不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环保安全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也会在经营压力叠加时集中暴露。
影响——执行质效不仅关乎司法公信力,也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执行案件若久拖不决,既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也可能压垮经营困难的债务人,进而影响就业、供应链稳定和社会预期。
乡村层面,普法不到位、矛盾调处不及时,会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影响乡风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进程;园区层面,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短板会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面对风险更容易“带病运行”,不利于高质量发展。
对策——围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服务送到家门口”的治理导向,丁帅将代表履职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探索以机制创新提升治理效能。
2025年12月25日,在宜州区人民法院调解室,两起执行案件当事人情绪紧绷:申请执行人长期未收回货款和借款,要求尽快履行;被执行人韦某坦言生意受挫、资金紧张。
面对“急与难”的对立,丁帅一方面依法厘清债权债务关系、告知执行后果,稳定权利人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引导被执行人提出可行方案、以阶段性履行体现诚意,促成双方在分期还款框架下达成执行和解。
以和解促履行,既保障胜诉权益实现,也为困难主体争取“喘息窗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更大范围的基层治理实践中,他依托“代表+司法”融合模式、“代表联络站+三官一律”前沿阵地以及“网格+调解”机制,把司法服务嵌入社区网格治理,通过靠前介入、联动解纷,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和源头预防。
围绕群众关切,他在履职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聚焦“执行难”“立案难”等问题收集并推动解决21条建议,将一线经验转化为制度性建言,提出加强“府检联动”助力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支持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等建议,推动形成更顺畅的依法行政与司法监督衔接机制。
普法方面,他坚持“订单式”法治宣传,针对不同群体的高频风险点设计内容,在社区、乡村、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讲解,用方言土话讲案例、说规则,把“听得懂、用得上”作为衡量标准,引导群众在借贷合同、劳动用工、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事项中增强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推动从“事后打官司”向“事前防风险”转变。
调研走访中,丁帅把目光投向基层治理的历史根脉与现实需求。
2025年12月26日,他来到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围绕村民自治与法治建设进行走访。
在村口香樟树下,84岁的韦焕能讲述合寨村在1980年通过民主投票成立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的探索历程。
合寨村作为“中国村民委员会发源地”“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其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在于以规则凝聚共识、以自治化解纷争。
丁帅在与村民交流、参观展示馆过程中,关注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在基层治理中的衔接,认为务实的自治传统与法治底色相互支撑,是乡村振兴中“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生动注脚。
村干部也表示,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遏制不良风气,同时法院干警进村普法和指导调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村民法治意识。
面向企业端,他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同日,在宜州区洛东工业园,他走进车间与一线工人、企业负责人交流,了解生产经营中的合同履约、用工管理、风险防控等司法需求,推动“送法进园区”与纠纷预防相结合。
企业负责人表示,司法与代表工作靠前服务,能够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完善制度,让企业在规范中更安心发展。
通过问需于企、问需于民,把“解决一个问题”延伸为“完善一项机制”,为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提供法治支撑。
前景——随着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将更多向末端发力、向基层延伸。
实践表明,执行和解、联动调解、精准普法、入企服务等做法,能够在“解近忧”的同时形成“防远患”的制度效应。
下一步,推动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关键在于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常态化水平,并在数字化治理背景下加强证据留存、合同管理、风险预警等能力建设。
通过持续优化规则供给与服务供给,基层社会的稳定性和发展活力有望同步提升。
在广袤乡村与繁忙厂房间,丁帅用脚步丈量法治的温度。
从一纸判决到一场调解,从普法讲堂到村规民约,法治的种子正在基层生根发芽。
这启示我们“法理情”相融的治理智慧,更彰显了人大代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使命担当。
乡村振兴之路,正因这样的坚守而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