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探索农村自建房“保险前置+合同示范”闭环治理 把纠纷防线前移到开工前

近年来,农村自建房建设数量快速增长,但由于合同订立不规范、施工资质把关不严、安全保障机制缺失等问题,涉及的纠纷频繁发生。承揽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成为涉农领域的高发类型,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压力。 嵩明县人民法院敏锐察觉到该问题的严峻性。2025年下半年,该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成立专项调研小队,系统梳理近五年来受理的涉农村自建房案件,形成了数据详实的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深入剖析了当前农村自建房领域的主要风险点:建房合同订立随意、权责界定不清,施工队伍资质缺失、安全管理不规范,建房户保险意识薄弱、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农村建设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暴露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滞后性。 为从源头压降矛盾纠纷,嵩明县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起"搭、送、宣"三环节联动机制。在"搭建机制"环节,该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协作联动,深入规范农村自建房管理的审批流程,畅通矛盾纠纷预警信息渠道。同时与保险公司积极沟通,推动适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形成行政监管、司法指引和市场协作的有机结合。 在"送法下乡"环节,法院干警实地走访小街镇、杨林镇、牛栏江镇等社区和村委会,与村干部、建房村民、施工方代表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建房工序和实际需求。针对普遍存在的建房合同简单、权责不清等难点,法官编制了《农村自建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价款支付、工程范围、责任界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指引,用法律专业术语界定权责界限,有效减少因约定不明而引发的争议。 在"宣讲法治"环节,法院干警以审理的实际案例为教材,向村委会、建房户及施工队宣讲农村自建房矛盾纠纷的集中点,普及风险规避方法,架设起建房户与保险公司的沟通纽带。这若干举措的实效性得到了充分验证。牛栏江镇建房户杜某某在建房前主动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成为全县首个在机制协调下、在建房前自愿购买保险的建房户,标志着这一创新机制从设想转化为现实。 嵩明县法院的这一做法,说明了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工作转变。通过府院联动、司法调研、下沉服务的"组合拳",该院推动形成了涵盖自建房审批、备案、合同规范、法律宣讲与风险防范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将农村自建房纠纷化解的防线前移。这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嵩明县法院将持续推进农村自建房法治宣讲,进一步健全纠纷预警与排查机制,加强对乡镇调解组织的指导与培训,推动形成"预防在先、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解纷格局,为基层治理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被动受理案件到主动防范风险,嵩明县的实践探索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当司法智慧与市域治理深度融合,当法治保障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小切口"的改革也能撬动"大民生"的改善。这不仅是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更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体现,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治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