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江水生生态曾长期承受多重压力,修复任务艰巨。长江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资源宝库,历史上鱼类资源丰沛、物种多样。但一段时期内,过度捕捞、栖息地破碎化、水域环境变化等因素叠加,水生生物资源衰退明显,部分物种种群下降甚至濒危,生态系统完整性面临挑战。为扭转局面,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暂定十年的常年禁渔,意在以更严格、更持续的制度安排,为资源恢复争取时间与空间。 原因:制度约束叠加综合治理,推动生态恢复“由点及面”。从中期评估披露的信息看,阶段性成效既来自禁渔制度的刚性约束,也得益于多部门协同治理与社会参与。一上,禁渔直接降低捕捞压力,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繁殖、洄游与栖息条件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执法,严打非法捕捞及其“捕运销”链条,形成常态化震慑。同时,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应用扩展,提高了违法行为发现与处置效率。宣传引导与以案普法同步推进,带动沿江群众保护意识提升,志愿力量参与巡护协助,为守住禁渔成果提供了社会支撑。针对退捕渔民,分类施策与社保落实、转产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减轻禁渔对民生的短期影响,增强了政策的可持续性。 影响:生态指标回暖与治理秩序改善并进,综合效益逐步显现。发布会上介绍,长江旗舰物种江豚数量出现回升。2025年专项调查显示,江豚数量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作为长江目前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江豚对水环境与食物链变化高度敏感,其数量与分布是观察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重要窗口。珍稀鱼类保护方面,中华鲟增殖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进展,传递出关键环节向好的信号。鱼类资源方面,2021—2025年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显示生态系统结构正朝更稳定的方向修复。同时,禁渔秩序总体平稳,涉渔违法行为呈下降趋势,沿江共抓大保护的氛围逐步形成。退捕渔民方面,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保障,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养老保障落实;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者基本实现转产就业,整体收入保持稳定;困难群体通过救助与监测帮扶得到兜底支持,说明了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同步推进。 对策:坚持系统治理,补短板、强机制,巩固恢复态势。有关部门强调,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具有长期性、渐进性,当前仍存执法监管薄弱环节、生态修复难度较大、个别地区非法捕捞风险反弹等问题;退捕渔民稳岗增收与长期保障也需持续推进。下一步,应围绕十年禁渔目标完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三上:一是持续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压缩非法“捕运销”链条空间;二是提升监管能力与精细化治理水平,推动技防手段与日常巡护深度融合,提高问题发现、快速处置与闭环管理能力;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珍稀物种保护协同,协调栖息地改善、通道连通、增殖放流科学化等措施,提高修复的系统性与针对性。同时,持续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完善就业培训与产业衔接,健全困难群体动态帮扶机制,确保禁渔政策在基层落实到位、长期稳定运行。 前景: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禁渔成效有望进一步释放。中期评估显示,长江生态修复已出现积极变化,但要实现从“恢复向好”到“稳定向优”,仍需保持定力、持续用力。随着禁渔制度深入实施、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共治进一步拓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基础将更加稳固,江豚等关键物种生境有望持续改善,鱼类群落结构将更趋合理。长江生态质量提升也将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支撑,推动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长江十年禁渔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程。五年的实践表明,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能够取得实效。站在新的阶段,需要以更科学的态度看待生态修复的长期特征,持续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这既是守护母亲河的责任,也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