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检验机构造假"情节严重"判定标准 五类情形将取消检验资格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把关产品质量的重要防线,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共安全。

然而,近年来检验检测领域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信任。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统一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对违法行为的认定尺度进行了明确界定。

根据该意见,五类情形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首先是因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这类行为已触及刑事法律底线,性质最为恶劣。

其次是两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相同违法行为的情况。

这类机构属于"屡教不改",反映出其违法意图明显、主观恶性较大。

第三类情形涉及重点领域。

在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保温材料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两份以上;或在各类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报告十份以上的。

这一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领域的风险等级,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领域设置了更严格的门槛。

第四类是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

这类行为的危害后果最为严重,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类为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为执法工作预留了必要的灵活空间。

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违法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同时,这些机构还将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面临跨部门联合惩戒,包括限制融资、限制采购、限制招投标等多方面限制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从近年来的执法成效看,市场监管总局在检验检测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2025年查办违法案件4221起,撤销或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403张,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此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违法情节的认定标准,为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统一的执法裁量指引,有助于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性、精准度和威慑力,确保执法尺度在全国范围内的一致性。

这一举措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严厉的处罚,能够有效遏制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的诚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检验检测不是简单的技术服务,更是一种公共信任安排。

用更清晰的规则界定“红线”,用更严厉的措施提升违法成本,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选择。

随着制度细化与执法统一同步推进,检验检测行业的“含金量”有望进一步提升,让每一份报告经得起追溯、经得起检验,也让质量安全更有保障、市场运行更具韧性。